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3-140791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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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10 |
区住建局2023年4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建筑业管理方面:指导企业完成一季度建筑业产值统计报送,做好建筑产值指标维护工作,全力保障“开门红”;开展年度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启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除险保安”,配合区综合执法局深入推进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2.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完成2023年度监督检测费专项招标工作。继续做好华鸿国璟府、恒大等近期将交付楼盘竣工前的督导工作。完成竣工、消防等合并联合验收工作制度。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做好建筑施工领域除险保安工作。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建设工程领域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升围挡治理。持续做好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持续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大“浙里建”项目端、甬建码、甬砼码、视频监控、扬尘监控等数字化应用的全面运行。积极配合持续做好国璟府、山语海悦、宝龙等楼盘的投诉信访维稳工作。
3.房屋安全治理方面:完成房屋质量查勘、检测、鉴定及质检等服务采购工作;复核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成果;做好庄山小区4弄1幢、3弄4幢加固工程跟进工作,力争4月实质性启动加固工作;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力争4月底印发;收集奉化区11个红色基地房屋基本信息并开展白蚁防治宣传活动;继续做好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工作。
4.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方面:做好房产超市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征收办做好房票转让和兑付工作;推进恒大海上海广场一区、二区建设进度,安排专人现场督查,力争上半年交付,同时协调海上海广场三区的复工谈判工作,尽快复工。抓好房地产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入统工作,力争完成开门红目标;做好交付项目联合检查验收工作,提前化解信访隐患;梳理房地产全周期监管部门权责清单,推动项目开发建设。继续做好商品房楼盘备案和开盘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继续做好与商品房合同备案有关的后台审核审查工作,主要包括无房户人工审核、合同变更撤销审核、限购区域非限审查、征收户非限审查等;继续做好商品房查解封备案、在建工程抵押及注销备案工作。做好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总体绩效评价工作,争取考核排名进位。继续做好6个奖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及盘活类房源增量入库,推进租赁企业租赁房源挂牌、合同网签备案,完成租赁试点指标任务。完善历史建筑日常巡查管理工作,落实镇(街道)部门对历史建筑保护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入库,房屋修缮日常养护工作,规范公租房和人才房等保障房及自管房屋租赁管理,以及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巡查、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工作。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续期及变更工作。加强线上线下房源发布的日常性巡查,努力推广租赁业务“码上办”应用,进一步提高经纪机构租赁房源发布,合同网签备案工作。配合市、区做好经纪机构监测网点采集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房产信访投诉,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做好公租房保障年审的准备工作;做好锦泰家园等三个项目人防工程的移交工作;做好2023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新项目的认定工作;根据省保障性租赁住房数字化系统的更新完善相关数据。
5.物业管理方面:着力开展“两清一治”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意识,抓好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专项落实省级除险保安各级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积极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双百”标杆选树活动;2023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3个项目亭晖嘉园、东江家园和青云小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个项目东江家园、亭晖嘉园,完成方案设计、项目立项、概算批复、招标,全面开工;电梯加装确保2台开工;宁波市人大就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奉化视察活动;组织开展“红色物业”项目建设,加大激励、宣传力度,努力把“红色物业”打造成为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优秀党建品牌,加快推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组建首届“区级物业行业技能比武大赛”;跟踪推进宁波市奉化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报表(老旧小区改造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草拟《宁波市奉化区住宅小区房屋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执法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物业项目“阳光财务”公开的指导,督查工作;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答复工作。
6.城市建设方面:继续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和未来社区工作专班牵头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组织做好省市级各类培训等工作,继续督促完善松岙社区、大成社区、长岭(西河)社区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方案,迎恩社区、长汀社区推进建设前期工作,继续督导推进滕头未来社区建设,青云社区准备验收工作,运营服务采购公告上网;开展明山剡水选树富春山居图工作,推进特色街道、综合品质示范区、公园绿地改造、浙派民居特色村等“八个一”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城乡共富风貌专线奉化风貌专线,根据市风貌办任务要求拟订奉化区未来社区和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任务书并下发各部门;推进城市更新相关工作,做好城市更新省级试点项目申报,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紧密对接市、区级有关部门,做好2023年补助类城建项目报送工作;启动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重点建设县市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做好海绵城市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牵头做好住建系统抓投资专项工作,做好2023年4月份投资统计,5月份投资预测;开展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7.村镇建设方面:1、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方面,完成2023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莼湖金地和萧王庙何应的村庄设计评审工作,继续推进2022年启动的裘村庄下(现62%)、松岙大埠(现62%)项目建设,迎接2021年启动的裘村吴江、莼湖章胡、尚田印家坑省级验收考核。2、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大堰镇加快推进大堰村传统村风貌提升工程进度。3、推进松岙镇区拓展片区(镇中村)和陶坑村(镇郊村)的村庄设计落地阶段工作。4、持续推进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度,争取早完工早移交;督促相关镇、街道加快推进2023年农污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5、推进农房“浙建事”应用高效运行和快速迭代。
8.建材管理方面:开展对建材企业的质量安全环保抽检工作;开展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禁现”检查工作;开展对建材领域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工作。
9.执法保障方面:对2022年以来的处罚案卷整理归档,迎接5月份宁波市局的考核检查;对宁波奉化宝龙华祥置业有限公司涉嫌的肢解发包、上海渠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的违法转包、宁波浩捷建设有限公司涉嫌的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立案调查;对萧王庙街道科程企业园部分业主装修增建电梯行为(诱发信访)进行调查(与区应急局、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进行处置)。
10.城建档案方面:启动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二年共计100万元招标工作预公告,加紧做好宁波市建设数据和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系统联网的对接工作。
11.行政审批方面:继续深化“项目管家”机制,做好重大工程帮服解难工作。进一步梳理细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操作程序,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宣贯交通、水利、电力专业工程消防验收操作程序,不断提高消防验收效能,提升社会满意度。进一步规范配套费计算、审查、收取及信息互通共享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执行省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体系(S3),聚焦住建领域监测靶点,查漏补缺,对标赶超,切实提升各项指标数据。
12.美丽城镇建设方面:拟制定《奉化区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奉化区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健全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库,完成入库上报工作;加强创建过程评价,研究落实对镇(街道)的日常督查考核办法;按计划完成每月美丽城镇建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围绕总体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报道。
13.政策法规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预警和矛盾化解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信访办理流程,落实信访流转办理责任制,推动初访和积案化解工作常态化。深入抓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执法文书、公开事项、案卷评审、庭审应诉等涉法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提高公平性、合法性、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大力实施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电信反诈、养老诈骗、平安系列等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