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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意见征求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索引号 123302830029801103/2023-140214 组配分类 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投促局 发文日期 2023-0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22〕64号),进一步优化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提高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水平,打好招商选资攻坚战,我局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

    1. 电话:13857873782  联系人:徐炳炳;

    2.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投资促进局1503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3日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

    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意见征求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22〕64号),进一步优化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提高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水平,打好招商选资攻坚战,着力将我区建设成为浙江省优质项目落户首选地、宁波市产业发展重要增长极,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凝聚形成全区一盘棋合力

    (一)优化招商工作体系。坚持“一核心三平台多节点”招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利用招商联席会议和招商调度会议,加大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全域招商”理念。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区委人才办等16个招商引资主体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本领域招商引资的主体责任,做好产业发展研究,集成有利于招商引资的行业配套政策,明确重点招商方向和目标,主动开展招商工作。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要立足区域实际,围绕区域发展规划,明确各自产业定位,扎实做好招商工作。(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主体责任部门,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对重大项目、重要客商、重大招商活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推进、亲自对接、亲自督查,每月至少1次带队外出招商,每年至少有1个优质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各招商引资主体责任部门,各镇、街道,产业平台)

    (二)优化项目流转机制。完善项目招商区域共富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相互引荐项目,对区域间相互引荐落户的项目,首谈地(部门)和承接地按5:5比例分享招商考核指标(引进项目个数当年按比例分享,项目所涉及的资金到资起3年内按比例分享),实现全区招商资源互补、招商成果共享。(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各镇、街道,产业平台)

    (三)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月排位、季通报、年考核”“赛马”晾晒机制,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招商引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大督查力度,实施一般项目定期督查、重点项目不定期督查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绩效评价办法,将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投促局)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深入实施招大引强工程

    (四)锚定重点招引方向。突出招引谋划。加强对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及储能、科技时尚、人工智能等我区拟重点发展的产业研究,明确产业发展规划,细化招引赛道,出台专项政策,设立产业基金,扎实推进产业链招商。突出招大引强。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龙头、上市企业等,谋划一批重大产业盯引项目,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投资规模大、发展效益好、产业带动强的头部型、高成长性项目。突出服务业招引攻坚。抢抓宁波市枢纽自贸区建设机遇,以小微园区、商务楼等为主要载体,实施现代服务业平台提升行动,打造以专业产业园区(楼宇)、亿元楼宇为核心、多元业态汇集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突出未来元素。专注细分市场,选引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黑科技”、“宝塔尖”、“小而美”企业、卡脖子技术项目来奉落户发展。(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科技局)

    (五)助推企业提质发展。定期收集筛选我区存量企业增资扩产需求,加大要素配套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存量企业做大做强激励政策,对存量企业新增贡献、未上规入统企业新上规入统的,给予政策奖励;对属地不能满足新增物理空间需求的项目,通过项目流转机制做到有序转移,避免项目流失。加大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我区上市企业(含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纳入宁波市重大招商项目支持,提高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积极性。(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投促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产业平台)

    三、进一步完善招商方式,全面提升精准招商水平

    (六)实施产业链招商。根据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思路,建立重点招商产业链链长制,按照“一个产业、一个链长(区领导)、一个部门领导、一个招引专班、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基金、一个物理空间”的“八个一”要求,建立产业链联动招商机制,确保每个重点产业链都有对应的职能部门和具体招引专班。(责任单位:区投促局,有关职能部门)

    (七)优化驻外站招商。继续发挥好驻外站点“前哨”作用,探索飞地合作新模式,加强所驻城市和奉化契合产业研究,明确站点重点招引方向,积极承接北上深杭蓉汉镐等地的产业外溢和人才转移,选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强化驻外站点“双招双引”工作。实施晾晒评比机制,每月晾晒各站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项目路演,由政府、专家、银行、投资公司等组成评审团甄选项目,发挥招商政策和引才政策叠加优势,推动“人才+资本+项目”一体化引进。(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委人才办)

    (八)打好“亲情牌”招商。强化以情招商。充分利用好海内外乡贤、落户奉化新乡贤的产业和人脉资源,依托“宁波帮·帮宁波”发展大会、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宁波周”活动、“雪窦山智库论坛”发展大会等市区两级品牌活动,加强与全球同乡会、经促会、商会、校友会的交流互动,以乡情亲情为纽带,积极招引乡贤项目。强化以商引商。加强对落户企业的走访调研,了解产业布局动态,深挖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通过企业家“口碑相传”,形成“服务好一个,引进来一批,带过来一串”的“葡萄串效应”。(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委人才办、区投促局,各镇、街道,产业平台)

    (九)探索投行化招商。根据项目需求,集政府、银行、社会资本和项目方自有资金于一体,招投贷联动带动项目落户。加强资本招商。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平台作用,探索股权并购式招商模式。强化基金招商。充分发挥甬山投资作为全区招商引资项目股权投资机构的引导作用,协同、整合市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及我区社会资本力量,“以小博大”撬动重大产业项目来奉落户发展。(责任单位:区国资管理中心、甬山投资、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资本引才力度。择优资助已获民间资本投资的创业团队,“以投带引”推动人才、项目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投促局)

    (十)推进数智化招商。迭代升级区智慧招商管理平台。实施项目动态化管理,覆盖项目信息、在谈、签约、推进、拍地、开工、投产、达产、履约等重要节点全生命周期流程,设立项目落地服务特色模块,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智选应用产业招商地图。健全完善产业链上下游研究,利用产业招商地图智寻址、智选产和智查策等智选功能,实现奉化招商的“知家底、晓未来、定方向”。(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四、进一步集中政策资源,有效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十一)优化财政奖励政策。积极招引优质大项目、好项目,对我区打造产业生态、提升产业能级、弥补经济数据短板等带来明显作用的优质项目给予专项落户奖励支持。鼓励引进外资,对新引进的且年实到外资200万美元(含)以上的产业类项目(含增资、并购),每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按“市区两级叠加享受”执行,即区级每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市级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区级最高奖励600万元人民币,市级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对新引进的且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项目(QFLP),按“市区两级叠加享受”执行,即区级每10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市级每10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市级、区级最高分别奖励500万元人民币。鼓励引进金融、类金融以及具有特定行业准入门槛的持牌(持证、备案)法人机构,对新引进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上述项目给予落户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投促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二)强化重大项目保障。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建立全区可供招商土地清单和重点招商项目清单,统筹区内保障资金、人力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要素资源,全力招引大项目、好项目。紧盯落地效率。对科技含量高、落地决策快、投入产出优的大项目、好项目优先保障落地,确保快落地、快建设、快产出。强化市区联动。紧紧抓住宁波市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积极谋划、招引一批符合宁波市重大招商项目入库条件的优质项目,争取更多的优质大项目列入省、市、区长项目。(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投促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全生命周期服务

    (十三)提升全方位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各项事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政务办、区税务局)。推动产业与金融精准对接,支持、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区级及以上重大招商项目,充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打造专属融资方案,提供信贷资源支持,助推各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落实医疗和教育保障,重大招商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在奉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子女就学按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分层分类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产业平台)

    (十四)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从项目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考察洽谈、协议拟定、上会审议、签约落地到落地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洽谈前期共同研判。拟落地镇(街道)、产业平台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会同项目首谈单位多方共同甄别项目优劣,强化招商选资,确保优质项目早上会、早签约。(责任单位:区投促局)项目签约落地通力合作。实施“首谈单位”责任制,建立一般项目由项目经理“一对一”服务、重点项目设立工作专班重点推进机制,主动为项目方提供登记注册、银行开户、规划审批等“一条龙”服务。项目建设过程持续跟踪。要定期走基层下企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主动指导帮扶企业做好政策申报、市场拓展、产业链对接等“三服务”工作,确保优质项目招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各招商引资主体责任部门,各镇、街道,产业平台)

    六、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充分激发招商人员活力

    (十五)加强队伍整合提升。主动适应宁波招商体制调整需要,修订完善区投促局“三定方案”,突出招商综合协调和项目落地服务职能,优化科室职能、配强人员力量,持续发挥好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投促局)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招商工作科室、配强招商人员,切实履行招商引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本地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单位:各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单位,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加强招商人员培训,推进招商人员“生成性学习”,加快招商知识体系“系统性重塑”,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熟悉产业政策、懂得谈判技巧的专业化、国际化招商队伍。(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十六)激发队伍活力动力。加强招商一线锤炼。选派优秀干部驻外挂职招商,注重在招商一线培养、识别、选拔、任用干部;鼓励招商部门与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干部“双向交流”,形成专业化招商、协同化推进、全流程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招商工作或政策先行先试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和失误,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坚持教育为主,免于责任追究,支持招商干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意见征求稿)》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13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