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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莼湖街道村级项目建设审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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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村级项目建设管理,遏制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随意变更等现象出现。

Q2:具体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10万元(含)以上村级项目均适用。

Q3:审批程序是哪几个步骤?

答:第一步:各村根据发展需要拟定每年度建设项目,并经村两委、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附件1;第二步:由三资办、前期办对村级工程的可行性进行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第三步:由各牵头专业线办对各村村级工程拟实施方案进行合理性预审,并提交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例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填写附件2;第四步:各村严格按照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项目实施方式(公开招投标或者点工实施)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

Q4:可行性审查具体由哪些线办牵头?

答:涉及市政类项目由城建办牵头,涉及农业设施工程由农办牵头,涉及水利等工程由渔办牵头,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由新农办牵头,如有涉及特殊行业的由相关主管科室牵头。

Q5:如行政村年初未列入拟建设计划,可否追加?

答:如因本村实际发展或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确需实施的项目,可在年中(7月)补充上报,并须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Q6:如有工程变更情况,怎么操作?

答:情况一:单项工程变更金额5万元以上或变更额占合同价20%以上的,必须按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情况二:变更总额超过合同价款10万元以上的,填写附件3,经总支书记、联村干部、联片领导审核,并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例会讨论通过。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周晓磊

联系方式:0574-88745966

政策原文:关于加强莼湖街道村级项目建设审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