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MB1509706H/2023-141479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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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1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为规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秉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原则,特对2022年度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财政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6号)、《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1〕40号)、《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甬退役军人局发﹝2019﹞42号)以及《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11]118号)文件,作为发放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依据,为每年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提供资金保障,有效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能力。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参加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137人,其中适应性培训129人,支出经费129000元;技能培训6人,支出经费56710元;教育培训2人,支出经费23500元。合计支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经费209210元。
三、项目成效
通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在加强基层政权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骨干和生力军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
关于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虽每年甄选优质培训机构推出多个培训专业,但退役军人的培训理念还未完全转变,培训的意愿不强,且受疫情影响,培训机构未能正常开展培训工作,造成完成订单式培训的人数较少。
五、建议和意见
深入了解市场需求、产业发展方向及就业发展趋势,根据企业和市场对专业技能的需求,精准设置培训课程。推动校企合作,加强与企业开展“订单式”联合培训,提高稳定就业率,努力实现“入学即入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培训效能最大化。
宁波市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5月4日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docx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订单式 培训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