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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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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台此政策有何意义?

答:进一步优化我区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提高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水平,打好招商选资攻坚战,着力将我区建设成为浙江省优质项目落户首选地、宁波市产业发展重要增长极。

Q2:出台此政策制定背景?

答:2022年12月8日,市政府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下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22〕64号)。我区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牵头起草了《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

Q3:此政策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甬政发〔2022〕64号)。

Q4:文件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Q5:文件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

答:共涉及包括健全体制机制、加强项目谋划、完善招商方式、集中政策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队伍建设等6方面16条措施。

Q6:怎么理解“项目招商区域共富”?

答:各地各部门相互引荐项目,对区域间相互引荐落户的项目,实现全区招商资源互补、招商成果共享。

Q7:项目引进有具体重点目标吗?

答:我区拟重点对生命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及储能、科技时尚、人工智能等产业进行招引。

Q8:是否鼓励类似乡贤荐引等模式扩大招引?

答:文件出台有关措施充分利用好海内外乡贤、落户奉化新乡贤的产业和人脉资源,以乡情亲情为纽带,加强与全球同乡会、经促会、商会、校友会的交流互动,积极招引乡贤项目。

Q9:财政奖励标准怎么样?

答:对新引进的且年实到外资200万美元(含)以上的产业类项目(含增资、并购),每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按“市区两级叠加享受”执行,即区级每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市级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区级最高奖励600万元人民币,市级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对新引进的且实到外资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项目(QFLP),按“市区两级叠加享受”执行,即区级每10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市级每10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市级、区级最高分别奖励500万元人民币。鼓励引进金融、类金融以及具有特定行业准入门槛的持牌(持证、备案)法人机构,对新引进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上述项目给予落户奖励。

Q10:此政策起草过程?

答:区投促局第一时间成立起草组,通过碰头讨论、收集资料、酝酿提纲等工作后,开始起草实施意见。自初稿形成后向各部门进行了第一轮意见征询并结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随后先后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向各部门开展了第二轮意见征询,结合意见修改完善后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后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稿。

解读机关:区府办

解读人:竺华东

联系电话:0574-89286053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