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3-141543 | 组配分类 | 生态建设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2 |
宁波奉化成发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一案催告书送达公告
宁波奉化成发纸箱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062930908Q,法定代表人陈明,住所宁波市奉化区尚桥开发区通站路56号。
2022年12月3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对你单位作出了甬环(奉)罚〔2022〕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3年1月5日送达,但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甬环(奉)催〔2023〕2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行政决定:1、缴纳3961元人民币的罚款;2、缴纳3961元人民币罚款的加处罚款。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奉化区支行(地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公园路19号;帐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3901320009000017812,单位编码:23017,项目代码:6001)。本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送达十日后你单位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向奉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晶典大厦(中山东路1130号)A座410
联系电话:0574-89281354 邮政编码:315500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