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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35R/2023-14161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5-15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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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宁波汇缘建材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

甬环(奉)罚〔2023〕03号

处罚日期

2023年5月10日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检查发现:1、该公司生产中,主要从事砂石加工生产;2、建设的生产设备有:圆锥机2台、粉碎流水线1条,主要生产工艺:砂石-输送-粉碎-清洗-成品;3、该公司建设有1个废水沉淀池,场地废水通过沟渠汇入废水沉淀池,检查时,工人将废水沉淀池内废水过水泵排放至场外南侧山水沟,执法人员在废水沉淀池和南侧山水沟各采水样1份(共4瓶)。

现查明:该公司废水沉淀池内废水通过水泵排放至场地外南侧山水沟,且水样超出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7万元

执行情况

决定作出机关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