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14W/2023-14182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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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奉化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检测机构:
为摸清奉化区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加快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大型科学仪器资源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推进科学仪器设施调查登记工作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共享服务能力,优化当前科技资源共享模式,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区贯彻国家关于重大科学仪器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构建科技创新生态、加强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需要。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摸排科学仪器资源,做到调查范围全覆盖,科学仪器“应报尽报”,按时完成本次仪器调查登记工作;
2. 调查登记参与单位应在完成仪器填报登记的基础上,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不断提高对外服务能力。
二、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登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后续大型科学仪器登记工作采取常年主动申报,集中受理、定期审核入库方式开展。
三、调查登记范围
本次调查登记单位的主要范围:
1.本区范围内产业技术研究院;
2.本区范围内对外提供科研检验检测服务的专业检测机构(包括经CNAS认可的各类实验室、检验机构);
3.本区范围内政府职能部门下属拥有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的事业单位;
4.本区范围内承建省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研究院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调查登记内容
本次调查登记采用网上登记方式,登录宁波市大型科学仪器管理与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宁波大仪平台”,网址:http://www.nb-yq.com)填报。登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仪器性能指标达到本市现有装备的先进水平或具有特殊功能;
(二)仪器运行正常、运行故障率不高于5%;
(三)单台仪器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仪器信息可在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
1.调查登记参与单位(除企业外)原值在20万元(含)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必须登记;登记的大型科学仪器尽可能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2. 企业拥有的原值在3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必须全部登记;鼓励原值在20万元(含)-50万元、具备对外共享服务条件的大型科学仪器填报登记。
五、调查登记流程
调查登记单位操作流程参考以下步骤:
1.请调查登记参与单位先注册宁波大仪平台账号,该账号为宁波大仪平台的单位管理员账户,选择成为“仪器管理单位”,完善单位信息后提交平台审核。单位管理员主要负责宁波大仪平台的单位信息维护、单位的仪器管理和组织等工作。
2.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内可以新增仪器管理员账户,设置仪器管理员权限后,由仪器管理员填写、提交仪器信息。仪器管理员主要负责宁波大仪平台的仪器信息维护、仪器共享业务受理等工作。仪器管理员填报仪器信息后,提交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审核仪器信息。
具体平台操作请参见平台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宁波大仪平台-资讯中心-平台手册)。
六、联系方式
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田珊珊 89285307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