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83074924804f/2023-141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银行,证券,保险 |
---|---|---|---|---|---|
发文字号 | 奉金发服〔2023〕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04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金融办 |
奉化区2023年度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办法
区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为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动辖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2023年度国家、省、市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考评对象:成立满一年的奉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及各类地方金融组织。
(二)奖项内容:设置综合先进单位、地方金融组织先进单位、单项先进单位。
二、考评指标设定
(一)关键核心指标。设置存贷款总量、增量、增速、市场占比,存贷比,当年新发放贷款利率(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保费收入、增速及当年险资引入情况等,作为考评综合先进单位及单项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二)重点专项指标。设置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比、增速,涉农贷款余额、增速,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及占制造业贷款余额比例,不良贷款核销数及不良贷款率,政策性担保余额,无还本续贷完成情况及占比,保险创新项目等,作为考评单项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
(三)其他工作指标。设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周周融”工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数据及信息报送工作、会风会纪、文明城市创建等其他工作指标,此类指标为定性指标,由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结合人民银行、财政局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评量化记分,作为考评综合先进单位、地方金融组织先进单位、单项先进单位的参考依据。标准如下:单项其他工作指标排名末10位的取消单项先进单位及地方金融组织先进单位考评资格,排名末15位的取消综合先进单位资格。
三、考评方法
(一)综合先进单位。综合考评关键核心指标年度完成情况,从单项关键核心指标或组合关键核心指标中评选出位列首位的金融机构作为辖区金融综合先进单位,金融综合先进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二)地方金融组织先进单位。上年度地方金融组织考评等级为A级,且同类地方金融组织中排名第一的,评选为辖区地方金融组织先进单位。
(三)单项先进单位。单项先进单位设普惠金融工作、金融创新工作、重大项目融资创新、首贷户拓展工作、数字人民币示范、保险创新示范及其它金融行业等,根据各金融机构在专项领域内的绩效、创新、亮点、社会影响力等,综合考评单项重点专项指标或组合重点专项指标年度完成情况,评选出位列首位的金融机构作为辖区金融单项先进单位,原则上每个单项评选不超过2家金融机构。
四、一票否决
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如出现以下事项之一的,取消当年及次年考评资格,取消次年财政竞争性存款竞标资格:
(一)存在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金融方针、政策不彻底的行为;
(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涉刑涉诉严重影响我区金融业形象的;
(三)无故抽贷压贷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四)在关键数据报送中存在数据失实、造假等行为的;
(五)在地方党政重大会务活动中存在严重违反会务纪律、无故缺席3次以上等行为的。
五、考评程序
(一)为保证考评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奉化支行、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区金融业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评工作。
(二)参加考评的各金融机构应于次年1月31日前,填报《奉化区2023年度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申请表》(附件1),并附工作总结报送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三)区金融业考评小组应于次年3月底前依据本办法进行审核考评,核定考评结果,发文表彰。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被评选为综合先进单位及单项先进单位的银行机构,可在年度竞争性财政存款招投标中获得加分。
(二)被评选为综合先进单位、地方金融组织先进单位、单项先进单位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优先推荐参与区级重大投融资项目、保险项目等金融活动。
七、其他
本办法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