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3-141190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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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06 |
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工作 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浙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依据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工作 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浙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
二、项目概述
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是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大对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帮扶力度构建的新型帮扶共同体下的帮扶对象。各帮扶主体通过与帮扶对象的联动,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资源优势、渠道优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指导帮扶结对县乡村振兴重点村发展。明确到2025年,每个帮扶单位预算安排或帮助争取项目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每年筹措1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结对村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和困难补助。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为扎实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产业发展,结合两地实际,2022年我区通过分二批购买水蜜桃桃苗、补助水蜜桃基地土方平整工程、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成功打造了“共富桃园”30余亩。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奉化区年初预算安排资金45万元,共计拨付资金45万元。
1.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工作 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浙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分二批次购买桃苗,共计支付资金4.365万元。
2.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工作 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浙农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拨付水蜜桃基地土方平整工程补助资金40.635万元。
五、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项目是推动结对村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有效举措,切实解决了结对村无产业支撑发展的难题,实现了结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跨越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