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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3-141343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5-09

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宁波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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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奉化区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资金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区住建局对2022年奉化区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补助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13〕129号)和奉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6〕59号)工作要求,我区持续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村庄公园绿化景观改造、墙体立面改造、道路河塘清理改造、停车休憩广场改造、文化娱乐场所改造、水电通讯管网改造、古宅保护修缮等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的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新风貌。至2022年,我区已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村22个,市级示范村15个。2022年,裘村镇吴江村、莼湖街道章胡村、尚田街道印家坑村3个省级示范村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准备工作,等待省级验收;裘村镇庄下村和松岙镇大埠村2个省级示范村启动创建工作,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

区住建局根据《宁波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16〕144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建〔2022〕100号)文件资金分配要求,分批划拨专项资金。2022年划拨4个通过考核的省级示范村(溪口镇东姜坑村、裘村镇翔鹤潭村、大堰镇社家畈村、尚田街道鹊岙村)和1个市级示范村(莼湖街道缪家村)末期资金210万元;划拨2个省级示范村(裘村镇庄下村、松岙镇大埠村)首期启动资金200万元,剩余资金待各示范村通过考核后进行划拨。2022年奉化区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共计划拨410万元。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村庄内部道路及停车设施、管网及饮用水设施、基础通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公厕、公共消防、公用服务等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和农房解危的建设,村庄规划、村庄设计编制及档案建立,村庄环境更新改造及运行维护等项目投入。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通过“治乱、改旧、提质”等方式,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逐步建立健全农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村容整洁环境美,改造有序布局美,风貌协调色彩美,设施完善服务美。

附件:资金政策.zip

           资金分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