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部分企业申报“灵活保”补贴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招用灵活用工劳动者(已缴纳失业保险费除外),并为灵活用工劳动者投保“灵活保”的我区生产经营企业。(涉及申报企业共有92家,已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

二、申报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6月5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向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审,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三、申报方法:请详见申报指南。

灵活保补贴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