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3-14324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06-19

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0230197号提案的答复

字体:【大】 【小】

奉发改函〔2023〕22号

蒋岳、何山、吴镇宇委员:

您在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建议》(第2023019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注,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5月,宁波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3-3030)》《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的若干意见》,把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70万辆,占全市汽车产量比重超过50%,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之城。为积极响应省市部署,我区大力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和产业发展。截至目前,我区已有大型新能源汽车206辆、小型新能源汽车8957辆。较去年11月相比,小型新能源汽车数量增加2456辆,增长37.78%。区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开户4887户,包含工商业开户91处,居民自然人开户(包含新建小区14%的居民充电设施配套开户)4796户。其中,2023年以来,非自然人开户9处,居民充电桩开户818户。为进一步科学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我们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推进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一)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提高公共交通运输领域车辆(应急保障和特殊需求车辆除外)新能源化比率,实现新增公交车辆100%新能源化。目前,我区已有548辆比亚迪新能源公交车,占营运公交车总数的87.7%。积极提高出租车新能源比例,对购置新能源出租车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目前全区已更新新能源出租车39辆,占营运出租车总数的25%。

(二)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公务车中的比例。在严格执行现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编报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时认真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要求,切实做到“能采尽采、能配尽配”,提升新能源汽车的购置比例。

二、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一)制定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奉化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2023年度新建公用(专用)充电桩84个以上。深化充电基础设施“镇镇通”工作,去年实现12个镇(街道)均配备上120kw功率及以上充电站,下一步计划将充电桩建设推广到村一级。今年全区已新建投运充电桩112个,涉及老旧小区、体育中心、万达广场、产业园区等地,各类公(专)用充电桩总数达900余个。

(二)落实居民电动汽车用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1.推进新建小区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严格贯彻执行《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要求,加强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审查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设计标准,要求新建住宅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比例不小于14%,并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对不按照规范进行勘察设计的不予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推进老旧小区充电桩配套建设。我区老旧小区改造以街道为具体实施主体。在小区改造前,由社区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改造时结合小区居民需求和实际现状同步配套完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条件和电网设施。今年,已开展等青云社区、亭晖嘉园等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建设工作。

3.推进小区既有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等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对于固定车位业主建设充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供电公司,协助做好现场勘查施工,指导安装工人加装电动汽车电表。

(三)做好充电设施配电网接入服务工作。供电部门通过加大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有效保障了各类社会主体的经营性、自用性充电桩接入需求。下步根据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需求,继续加大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全力保障公共停车场新装充电桩接入用电需要。

(四)加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监管。加快科技引领,推进充电停车场位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通过引入高位视频监控、智慧停车等智能识别系统,识别出车辆类型。例如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出入口识别绿牌车通过,或是在地面安装智能地锁,通过扫码解锁停车。

(五)宣传落实充电桩补贴政策。根据《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支持急需新建的基础公益保障性公用充电(不含换电)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对接入市级平台的公用充电设施(不含电动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照不超过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运营度电奖励补贴。

三、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激发消费潜力

(一)落实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优惠政策。2023年继续推出汽车促销系列活动,加大消费市场撬动力度,通过举办品牌车展、推出购车补贴、拓展宣传渠道等举措,使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实现“双赢”,促进汽车消费恢复提升。

(二)加快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借助商贸服务业政策等引导企业发展壮大,争取全区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由2家增加至5家,全年新能源汽车零售额超2.5亿元(占新车销售额的份额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目前,我区首个新能源汽车综合体将于6月底开业。该综合体配套充电桩及储能设施,提供销售、银行、融资租赁、担保公司、二手车置换、保险、上牌、信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区及网约车营运中心,为广大消费者购置电动汽车提供极大便利。

以上就是我们对您提出建议的答复,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欢迎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王海松;电话:1350669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