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23-143248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3-06-19

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0230174号提案的答复

字体:【大】 【小】

奉发改函〔2023〕24号

朱必峰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加大我区充电桩建设管理规范,解决新能源车充电困境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的关注,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止2023年5月底,奉化区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开户4887户,其中非自然人开户(经营性质,执行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电价)91处,居民自然人开户(含新建小区14%的居民充电设施配套开户)4796户。2023年以来,非自然人开户9处,居民充电桩开户818户。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使得我区充电基础设施缺口日益凸显,为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现状,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出台《关于做好2023年奉化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计划完成2023年度新建公用(专用)充电桩84个以上。继续深化在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公用基础设施、重要公共机构和商务楼宇、文旅集散地等停车场配套建设公用(专用)充电桩和自用充电桩,推进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改造配建公用充电桩,推进农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目前,1-5月已累计新建112个充电桩,包括老旧小区、体育中心、万达广场、产业园区等区域,全区各类公(专)用充电桩总数达900余个。

二、积极建设城乡一体的充电网络。相较于城区常住人口多、车流量大、充电需求强的现状,农村地区充电桩发展趋势和速度明显慢于城区。为完善我区充电网络布局,推进城乡充电设施均衡发展,2022年开展充电基础设施“镇镇通”工作,实现全区12个镇(街道)均配备上总功率不小于120kw充电站。今年,协同供电部门规划投资农村充电基础设施40余个,分布西坞、尚田、莼湖、裘村等地。下一步,将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将充电桩建设推广到村一级,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村村通”。

三、全面开展充电设施的补点扩面提质功能。新建小区方面,严格贯彻执行《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要求,加强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审查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设计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比例不小于14%,并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对不按照规范进行勘察设计的,不予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老旧小区方面,我区老旧小区改造以街道为具体实施主体。在小区改造前,由社区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结合小区居民需求和实际现状同步配套完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的条件和电网设施。今年,已开展青云社区、亭晖嘉园等老旧小区改造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既有居住小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等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对于固定车位业主建设充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居民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供电公司协助做好现场勘查、施工工作。

四、大力宣传落实充电桩补贴政策。根据《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支持急需新建的基础公益保障性公用充电(不含换电)设施建设和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具体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普通公路(不含市政道路)沿线农村乡镇充电设施建设;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具备智能车网互动功能的充放电(含光储充放)设施建设。按照不超过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运营度电奖励补贴。

五、强化充电设施基础配套建设。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电网接入服务方面,供电部门通过加大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强化保障各类社会主体的经营性、自用性充电桩接入需求,为充电桩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监管。加快科技引领,推进充电停车场位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通过引入高位视频监控、智慧停车等智能识别系统,识别出车辆类型。例如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出入口识别绿牌车通过,在地面安装智能地锁,通过扫码解锁停车,多措提高充电桩车位使用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新能源车充电问题的关注与支持,欢迎随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王海松;电话:1350669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