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20K/2023-143364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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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0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204号建议的答复
溪口镇人大代表团:
您好!关于您在区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完善山区农村老年人养老措施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人大办公室转至我局,经我局与区财政局研究之后,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针对老龄人口快速攀升,老年人“吃上新鲜饭食”需求大,尤其是农村独居、孤寡、空巢老年人集中,缺乏亲人关爱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结对、社会参与、志愿帮扶等多种途径,建立完善“中心食堂+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送餐入户”的多层次助餐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加快“奉有颐养”品牌建设,创新推出“五个一”(即老人付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捐一点、菜园供一点、志愿者助一点)助餐服务模式,全力打造老年人“幸福餐桌”,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政策鼓励,提高服务积极性。近年来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为老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根据不同助餐模式,按照实际建设投入和运营支出,不断优化补助标准。其中,老年食堂根据餐厅可同时容纳人数给予15到25万元建设补助,镇(街道)级中心食堂根据建设支出的6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建设补助,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运营补助,给周边村(社区)提供送餐的,另外拨付1000元到1200元的送餐补助,补助力度在宁波全市位列前茅。在具体建设过程中,鼓励建有老年食堂的村(社区),积极创建AAA级居家养老服务站,构建助餐、助医、助托、助学、助娱“五助一体”的居家服务体系。自2021年出台新政策以来已累计投入资金1432万元,大大激发了村(社区)的服务热情。
二是夯实根基促“量”,构建多层次助餐网络。以镇(街道)为单位强化老年助餐规划布点,结合辖区内人口密度、空巢独居老人分布、用餐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打造“中心食堂”、建设老年食堂、设立邻里助餐点,推进每个村(社区)落实一种助餐方式。打造“中心食堂”,满足多样化助餐需求。“中心食堂”由镇(街道)开办和建设,与第三方专业餐饮机构合作运营,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助餐服务不仅辐射所在镇(街道)有用餐需求的老年人,同时,也为各助餐服务点配送成品餐饮、为特殊群体提供配送入户等贴心服务。比如岳林街道引进全国十佳团餐企业之一——康喜乐嘉团餐企业,打造一家可覆盖多个社区的街道级“中心食堂”助餐配(送)餐服务平台,依托专业配送餐团队,该平台具备150人以上的供餐服务能力。建设村(社区)级老年食堂,不断扩大受益老年人群。从资源整合最优化、惠及范围最大化、用餐路程最小化的角度出发,以一村一走访、一村一调研、一村一报告“三个一对一”全面摸清村(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底子”,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者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域合理配置老年食堂。同时,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和老年人实际需求,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扩建一批、提升一批,建立标准化老年食堂。目前已有村(社区)级老年食堂71个。设立邻里助餐点,打通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用餐需求较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社区),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动员村(社区)内身体健康、热心为老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以邻里互助的方式,为村(社区)内有用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入户服务,进一步延伸助餐服务网络。
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强化服务主动性。调动社会组织、乡贤、志愿者、村民等各方力量,依托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周边餐饮店等服务机构,以“企业结对、志愿帮扶”的形式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或送餐服务,重点保障独居、高龄、失智失能、残疾、生活困难等特殊居家老年人的用餐需求,最大限度实现为老助餐服务全域化、精准化。截至目前,156个村(社区)与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下步,我局持续完善“15分钟为老助餐服务一张图”,2023年计划新建(改建)20家标准化老年食堂和56个邻里助餐点,到年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助餐网络。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项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望您满意!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