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20K/2023-14336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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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20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51号建议的答复
江佩阳代表:
您好!关于您在区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土地流转后农村老年人生活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至我局,经我局与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研究之后,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剧,传统的土地保障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土地流转后农民依托于土地的长久稳定收入模式也被打破,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在土地流转的情况下面临了新的困难。针对这一现状,我区积极探索相关养老政策,通过做好以下三点工作,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
一是依据政策,保障老年人基本收入。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220元调整至2022年的每人每月330元,达到与宁波全市统一标准。区人力社保局也会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结合国家和省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以土地租赁等形式流转的政策一旦完善并出台后,区各级财政也将予以资金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全域推广,打造“15分钟为老助餐服务一张图”。自2021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为老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来,各镇(街道)以“有条件的建老年食堂、没条件的建邻里助餐点、鼓励发展中心食堂”为原则,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持续完善镇街“15分钟为老助餐服务一张图”;依托现有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等存量资源进行助餐服务点建设。同时按照“老人付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捐一点、菜园供一点、志愿者助一点”运营模式,全区每个助餐服务点至少配备1亩爱心菜园。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餐饮企业或配送餐机构依托餐饮门店或物流网络等资源,通过设立老年“共享餐厅”或配送餐上门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实际运营的实体化老年食堂有71家、邻里助餐点12家,5000名老人享受助餐服务。2023年计划新建(改建)20家标准化老年食堂和56个邻里助餐点,到年底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助餐网络。
三是用活农村居家站点,实现“家门口养老”。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主要通过在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方式开展,目前,全区建成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36家,其中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家,社区级37家,村级285家,实现镇街、村社全覆盖。其中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提供助餐、医疗、心理慰藉等基础型服务。为保障低保对象中失智失能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到相应的养老服务,我区于2014年推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社工+志愿者”的服务模式,为这部分老年人提供每日探视、送餐、陪同就医、配药等上门帮扶服务,目前全区有130余名老年人享受该项服务。2018年10月,《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我区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高龄及特殊困难老年人中的失能失智老人每月提供不少于3小时的上门服务,2022年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累计服务人次达16.47万,服务时长达32.04万小时。同时通过发挥农村乡贤的榜样带头作用,鼓励广大农村低龄老年人参与到农村居家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财务和“银龄互助”制度、老年人花名册,掌握老年人身体、经济和家庭成员情况,及时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目前,全区有老人志愿者1000人左右,结对帮扶2700余名高龄老人,2022年开展各类助老服务280余次。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项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望您满意!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