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5918/2023-143777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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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5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7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谢莉芬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协调解决快递派送末端困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积极与住建部门、卫健部门就协调解决快递派送末端困难问题进行了沟通、磋商,相互交换了意见,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快递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供给侧和消费侧,快递末端服务是快递服务的重要环节,是快递业发展惠及百姓、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十条规定:鼓励快递经营企业在社区、住宅小区、村庄设置智能快递柜,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新建住宅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同步建设智能快递柜或者预留建设智能快递柜的场地。同时为保障客户及快递企业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快递运单上已注明上门投递要求的,快递经营企业不得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站点;第三十二条规定:收件人要求或者同意投递到智能快递柜的,可以按照约定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关于医院快递点设置事宜,我局已和卫健局对接,卫健局也和你进行了沟通,奉化区人民医院目前共有4个快递柜,其中3个蜂巢柜设置于宿舍,1个美团柜设置于食堂门口,均正常使用。目前新冠疫情处于乙类乙管后,所有外卖都能送到患者病房。待条件成熟后,拟在奉化区人民医院住院部一楼安装第三方快递柜以方便住院病人收取快递。
经向区住建部门了解,目前交付的住宅小区基本上没有配套的快递存放点位,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小区物业通过在物业服务中心设立临时快递堆放点位、联系快递柜运营单位安装快递柜等方式,解决快递末端运送问题。在业委会成立后,小区管理事项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服务工作。但受制于公共环境秩序、人员安全、安装场地及公共收益等方面原因,很难让所有快递企业安装专用智能柜,因此,现已要求物业公司落实门岗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快递员送货上门服务。
对于快递企业有要求建筑工地设置投递点或快递智能柜需求,住建部门明确意见,将建议工地在建筑工地区域范围公共场所选择合理地点(建议避免在工地门口外设点),划定适当面积,设置快递包裹临时寄放点,指导快递包裹寄送人员规范摆件,确保快递包裹整齐摆放,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同时住建部门建议快递经营企业在临时寄放点使用大型塑料筐、储物架等设施用于存放快递包裹等物品,或主动对接工地,试点智能快递柜建设投放。
谢莉芬代表,在提升城区快递投递服务同时,我局也正积极向上争取对偏远山区邮政快递网点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服务体验。同时,我局将结合客货邮样板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区内“一点多能”网点建设,提高网点综合服务水平。虽然快递服务,联系万千百姓,但其仍是市场行为,政府在为快递行业发展提供便利前提下,快递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发展,强化网点布局,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更高水平的快递末端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奉化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