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9 14:43:26 点击率:

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9日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

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落实《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甬政办发〔2023〕24号)和《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甬七优享办〔2023〕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部署,按照市委“争创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定位,锚定区委倍速推进“五大变革”、高标建设“六个之区”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易就业、有奔头、优服务、最安心”,着力扩大就业容量,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方位打造高质量充分就业创新城市,为我区高质量推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就业优先的导向更加鲜明,具有奉化特色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和就业促进机制健全完备,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全方位发展。

――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基本形成,新时代奉化工匠队伍进一步壮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支撑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

――进一步健全暖心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更加温馨可感、高效便捷,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精准有效,“乐业奉化”行动拓优提质,退休“一件事”无忧办、有关爱。

――进一步稳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更加有力,工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人社治理现代化建设更加规范,欠薪治理奉化模式形成示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进一步增强。

表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领域重点指标目标(2023-2027)

序号

重点任务

指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2026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1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城镇登记失业率(%)

<3.5

<3.5

<3.5

<3.5

<3.5

2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2

1.2

1.2

1.2

1.2

3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

100

100

100

100

100

4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8

8.5

8.9

9.3

9.7

5

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累计数(万人次)(2022年起)

3.7

5.4

7.1

8.8

10.5

6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2

12.5

13

13.5

14

7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4

4.3

4.6

4.8

5.2

8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

34.5

35.2

36

37

38

9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占比(%)

33.5

34.5

35.5

36

37

10

着力完善工资收入合理增长机制

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元/月)

2580

左右

2580左右

3000

左右

3000

左右

3200

左右

11

稳步推行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

>40

>50

>60

>80

全覆盖

12

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改革

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员人次数(人次)

100

350

350

350

规上企业全覆盖

13

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体检家次数(家次)

350

350

350

350

350

14

持续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

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

94

94.5

95

95.5

96

15

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8

69

70

71

72

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3

93.5

94

94.5

95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就业提质扩容。构建“就业优先”统筹工作机制,优化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各项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不断增强我区就业吸纳能力。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运用“灵活就业在线”,大力普及“灵活保”。到2027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优化升级“四有”创业服务品牌,充分发挥“找市场、找资金、找项目、送政策、送人才、送服务”功能,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每年组织创业集市、创业沙龙(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大赛等活动不少于4场。加强创业政策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每年新增创业实体0.8万家。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2027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7件。(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贯彻《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奉化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构建培训、评价、竞赛、平台、奖励等全链条发展体系。推进“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高校大学生、企业职工、来奉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开展“金蓝领”技能提升、“一老一小”照护人员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系列行动。探索推进“新八级工”制度,扩大“专精特新”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到2027年,全区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5万人次,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8%。(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更高质量“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落实毕业生“131”专属服务,实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全覆盖。实施宁波亲家园行动,打造“奔甬”而来、全国选才”招才品牌,积极参与“人才日”“高洽会”“留创行”“毕洽会”等系列活动,为在奉就业、来奉求职的大学生提供从了解奉化到享受奉化的七大项“一站式”服务,全区每年举办招聘活动150场次以上。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开展实名制帮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多渠道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联动做好残疾人、退役军人、城乡低保低边人员、低收入农户等其他各类群体就业帮扶。到2027年,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

(五)优化人社专项服务效能。开展“组团式+专员式”服务模式,重点做好企业用工保障、人才赋能企业、基层人社治理指导等系列服务。建立并推广企业职工退休“五四三”服务模式,让退休“一件事”无忧办、有关爱。全域打造老百姓身边的零工市场(驿站),依托灵活就业在线和社区、超市、集贸市场等线上线下平台,实现“24小时不打烊+10分钟灵活就业圈”的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建成规范化零工市场3家,到2025年创建1家省级示范零工市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六)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X”政策,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科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七)推行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促进产业工人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到2023年,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产改试点企业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百人以上规上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八)深化劳动关系源头治理。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行动计划,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全域实现电子劳动合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线”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基层人社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三位一体”“三支队伍”“三级预警”制度机制,规范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管效能,推动劳动纠纷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

(九)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奉化无欠薪”行动,狠抓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管理,全面加强风险防控,加大欠薪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打造欠薪治理奉化模式。优化基层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案前调解,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优化流程提升调解仲裁效能。到2027年,欠薪线索动态化解率达到96%,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劳有所得”领域工作专班,加强对“劳有所得”公共服务领域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二)强化跟踪督办。细化分解“劳有所得”领域核心指标、重点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制订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做到挂图作战、对表推进、责任落实。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完成进度滞后、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和事故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强化数字赋能。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劳有所得”领域重点应用场景在我区有效落地,为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提供强有力数字化支撑,实现“劳有所得”领域公共服务精准送达、真实有感。

(四)强化宣传引导。重点围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无欠薪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劳有所得”公共服务宣传,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社会舆情跟踪分析和应对机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措施,防范舆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