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29 14:45:08 点击率:

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

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29日

宁波市奉化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根据《浙江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弱有众扶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及《宁波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甬七优享办〔2023〕6号)的部署要求,为加快实现“住有宜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共同富裕”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和城乡房屋安全,扎实推动全区住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奉化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率先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扎实推进奉化住房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群众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跨越发展。

——住房保障体系更趋健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制度,科学合理谋划棚户区改造方案,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从小范围深度保障向大范围适度保障转变。到2027年,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0.958万套(间),累计建设筹建共有产权房0.04万套,公租房在保家庭达到0.23万户,累计开工棚户区改造0.55万套,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1.48%以上。

——城乡住房建设更有品质。健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体系,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提升住房建设品质,突出打造宁波个性的未来社区和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7年,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累计新增住宅加装电梯70台,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6%,累计创建未来社区14个,覆盖35%以上城镇社区,建设浙派民居特色村2个,创县级以上优质工程138项,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2%。

——住房安全监管更为有力。全面完成城乡房屋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全区城乡危房实施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重大应用的贯通推广。到2027年,城乡危房整治率达100%,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达100%。

——住房市场运行更加平稳。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和治理,健全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到202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人数达到10万人,进一步突显住房居住属性,建立完善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发展健康、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体系。

表 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住有宜居五年目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2026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住房保障

1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

15.36%

15.92%

16.47%

19.56%

21.48%.

2

保障性租赁住房累计筹建套(间)数(万套)

0.503

0.548

0.778

0.908

0.938

3

公租房在保家庭户数(万户)

0.19

0.2

0.21

0.22

0.23

4

共有产权住房累计建设筹集套数(万套)

0

0.01

0.02

0.03

0.04

5

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套数(万套)

0.45

0.48

0.51

0.53

0.55

住房品质

6

老旧小区累计改造个数(个)

3

3

3

3

3

7

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

94

94.5

95

95.5

96

8

创建未来社区累计数量(个)

11

13

14

14

14

9

住宅加装电梯累计数量(台)

5

10

15

20

25

10

创县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累计数量(个)

23

48

76

105

138

11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36

37

38

40

42

12

建设浙派民居特色村累计数量(个)

0

1

1

2

2

住房安全

13

城乡危房整治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4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率(%)

100

100

100

100

100

住房市场

15

住房公积金年末实缴职工人数(万人)

6.53

7.2

8

8.8

1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保基本和促发展并举,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1.合理调整完善公租房政策。坚持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持续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应保快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调整和完善公租房政策,适当扩大保障覆盖面,力争解决更多环卫、公交等重点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民政局)

2.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完善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制度,落实用地保障和相应房源,进一步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努力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参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科学研判目标人群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拓展筹集渠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量力而行实施棚户区改造。根据《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公共服务导则》,严格规范棚改基本公共服务行为。进一步排摸棚户区改造底数,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储备培育计划项目,科学安排改造时序和建设计划,因地制宜引导棚改家庭合理选择安置方式,提高安置效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适应人民对更美好居住生活的需要,大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完善配套功能设施,提升居住水平和幸福指数。

1.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衔接完整社区要求,推进未来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评估,精准实施补短板行动,完善动态提升机制。推动未来邻里、治理、教育、健康、服务等场景和奉化个性特色化场景等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打造更具奉化味、更新味、共富味的未来社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2.大力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采用结构与管线分离建造工艺,推广集成装配式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集成化模块化应用,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完善商品住宅品质提升标准,鼓励实行“优质优价”,积极打造“好房子”样板,严格商品房“样板房”监管。推进“奉化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完善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按照现代宜居农房和浙派民居建设要求,统筹推进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持续提升农村住房品质,打造一批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3.开展老旧小区补短板行动。持续补短提质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督促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继续做好“回头看”工作,要保证施工质量,做好后续维护工作,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信访特点,充分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及时发现相关信访隐患,切实把问题化解并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经验总结。抓预防、重落实,更加注重倾听群众意见,加强对各镇街道的指导,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统筹加装电梯、污水零直排、充电桩等功能性设施建设。鼓励各镇(街道)推进类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存量小区滚动改造推进机制。同时,要巩固维护好改造成果,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精细化施工、标准化作业、规范化管理,尽可能减少扰民问题,出现群众诉求和信访,争取在第一时间化解,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4.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制定出台鼓励、支持政策,推动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引导业主提升物业服务消费意识,以业主试用、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覆盖、专业物业企业与社区合作经营等方式,探索解决新进驻专业物业小区物业费收取难等问题。通过公共部位收益转入等方式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覆盖率和使用率,促进小区面貌更新。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形成“按质论价、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市场调节价格的菜单式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

(三)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健全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实现住房安全的智慧化管理,坚决守住安全红线。

1.全面推进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轮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形成新一轮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清单,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改造计划和措施,实现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

2.不断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员巡查、动态监测制度,提升“保险+服务”覆盖面和5G技术监控,持续扩大农村房屋安全和建筑外墙“保险+服务”的覆盖面,着力构建房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借力数字化改革,建立健全既有房屋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创新联动监管平台,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农房建设管理机制改革的要求,按照“省级统建、市级部署、县级应用,多部门协同推广”的原则,会同农业农村、资规等部门,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重大应用的贯通推广,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确保应用全面贯通运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发展健康、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体系。

1.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国家“一城一策”和省“一县一策”试点,因城施策,优化住房供给,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住房供给,推动房票安置落地实施,加强金融支持,提升逆周期调节能力,推动房地产品质全面提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征收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

2.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持续推进非正常交付和停工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用好各项政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加强与人民银行、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联动管理,对风险企业和项目落实资金资产封闭管理,实现房地产领域风险闭环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区人民法院)

3.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全面推行电子合同,实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100%全覆盖。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奉化支行)

4.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全面完成租赁试点任务,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强化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稳步推动长租房市场发展。推进租购住房在享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奉化支行)

5.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广奉化区“公银协作”创新模式,扩大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建缴受益覆盖面。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积极支持无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消费;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提取支持力度;落实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积极推进数字赋能,提升“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服务效能;健全全区乡镇街道公积金服务网点全覆盖机制。至2027年基本建立覆盖面更广、住房制度作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的新型住房公积金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人行奉化支行、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区级“住有宜居”工作专班,负责总体统筹和协调推进,及时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和问题,对标对表落实省、市专班下达的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推进情况召开协调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推进“住有宜居”典型做法和创新实践。

(二)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落实机制,各司其职做好“住有宜居”领域核心指标、重点指标、重大任务的认领和推进工作,制定责任清单和时间进度表,清单式推进工作,确保各指标及项目进度按照总体目标要求推进。

(三)加强争先进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住房保障、住房品质、住房安全、住房市场等方面实践创新,打造奉化“住有宜居”共同富裕创新样板区,积极向宁波提供优秀案例。细化落实“住有宜居”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力争我区“住有宜居”综合评价指标在宁波排名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