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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3-142516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字号 奉建〔2023〕29号 发文日期 2023-06-05 成文日期 2023-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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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区质安站,建设房产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建材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建设施工领域全员安全素养提升,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设施工领域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以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广泛凝聚建筑业安全发展共识,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防护技能,为“奉化奋力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重点活动内容

2023年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各企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活动。

(一)局相关科室、区质安站工作任务:

1.动员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局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主体教育专题学习等形式,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参与省市“安全生产月”启动推进会,在宁波创新工业综合体FH10-02-10i地块召开2023年度奉化区建筑施工标准化树

标杆学标杆暨建设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进会,开展消防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结合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工地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施工项,推动隐患闭环查改。

4.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带班检查的指导监督。严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履职尽责情况。

5.指导督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贯彻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开展建设施工领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专项检查。

6.组织举办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培训(区质安站)。

7.组织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集中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8.组织开展辖区建筑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讲安全”活动,发动工程项目部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问题随手拍”活动。

(三)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建筑业企业

1.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动员部署,督促相关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大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张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图片、横幅等形式,营造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浓厚氛围。

3.认真执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要求,组织所属项目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企业层级组织人员跟进检查,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大工程作业和工地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发现的问题隐患,做到动态排查、闭环治理。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分层分级进行培训。

5.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第一责任人”讲安全活动。

6.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会议,召集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和在建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交流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切实解决1-2个企业或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较为突出或共性存在的实际问题。

7.完善生产安全、防汛防台等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演练。

(四)区建筑业协会开展的活动

按照区住建局部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配合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同步启动2023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12月份结束。各企业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积极配合省市各暗访组,深入开展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积极做好隐患治理和典型案例的新闻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围绕主题,成立活动专班,落实人员和责任,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把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结合实际,以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利用微信、钉钉、QQ、短信等平台,及时通报政府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以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利用工地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围档公益广告宣传等,在全行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企业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区建设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等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问题,防止脱离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企业和区质安站要及时总结经验,于6月份每周三上午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上报至邮箱997637682@qq.com);6月29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俞诗杰,联系电话:89294320。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参考)

1.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3.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4.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5.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6.全力排治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7.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8.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举报有奖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  请拨打“12350”

10.举报火灾隐患 请拨打“96119”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安全保稳定、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

13.反违章 堵漏洞 查隐患 保平安

1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5.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活动项目

主要内容

活动场次

学习(参与)人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



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专题警示教育



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利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

(个)

征集“以案释法”科普作品

(个)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

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一案双罚”(个)

行刑衔接(个)

重大责任事故罪(个)

其他(个)

在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等开展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专家开展基层一线安全帮扶服务


(填帮扶专家数量)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网络直播



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检查房屋市政工程

(个)(建筑施工领域填写)

发现隐患

(个)(建筑施工领域填写)

整改隐患

(个)(建筑施工领域填写)

“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组织记者报道模范典型

(条)

组织记者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常态化宣传

(次)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进展情况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场,参与()人次;

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次。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媒体曝光

开设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个;

征集“以案释法”科普作品()个;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个;

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个。

3.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参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人,答题()人次;

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个;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场,参与()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农村、社区、家庭、学校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场,参与()人次;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场、参与()人次,网络直播()场、()人观看;

开展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场,征集作品()个;

应急安全体验馆开展宣传或演练活动()场,参与()人次。

4.大力开展自查自纠和大培训行动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场,参与()人次;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次;

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场,参与()人次;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场,参与()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场,参与()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场,参与()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次;

组织企业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场,参与()人次。

5.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次,宣传经验做法(  )条,曝光问题(  )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  )次。

6.其他特色活动

活动名称(),组织()场/次,参与(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