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47B/2023-142613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审批结果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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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22 |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关于《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的请示》和《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二十五、二十七条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料工程中心及片烟醇化库建设我确认不涉密大埠工业园区,项目区东侧和北侧为现状山体,南侧为在建规划二路,西侧为在建规划一路。本项目地上建筑部分包括1幢4层科研实验楼、1幢1层香料科技工程中心、1幢1层综合库、1幢1层公用动力用房、1幢1层甲类仓库和2幢8层片烟醇化库;地下部分为地下车库、污水池以及设备用房等。
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于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31个月。项目总投资95302.7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702.52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以及弃土弃渣,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面积,若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0.52万m3,其中:挖方10.20万m3(泥浆1.97万m3、土石方8.15万m3、拆除废料0.08万m3);填方10.32万m3(绿化土0.60万m3、土石方8.24万m3、塘渣1.48万m3)。工程借方5.03万m3(绿化土0.60万m3、土石方2.95万m3、塘渣1.48万m3);余方4.91万m3(泥浆1.97万m3、土石方2.86万m3、拆除废料0.08万m3)。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面积 7.6589hm2(永久占地7.5438hm2,临时占地0.1151hm2);其中建构筑物工程防治区面积2.9452hm2,道路广场工程防治区面积4.7137hm2,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面积0130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内容和结论。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9%,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
(一)建构筑物工程防治区
1.临时措施:基坑截水沟418m,泥浆池4座。
(二)道路广场工程防治区
1.工程措施:雨水管1945m,绿化覆土0.60万m3,生物滞留设施5000m2,透水铺装2695m2;
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及抚育管理15050m2;
3.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125m,沉沙池4座,洗车池1座,防雨布苫盖300m2。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1.临时措施:临时堆料防护1座,临时堆土场临时拦挡225m,临时堆土场临时苫盖5000m2。
七、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767.85万元。主体已列669.93万元,方案新增97.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901696万元)。
九、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本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纳入施工管理中,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取料或弃渣场地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要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向我局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重点反映项目建设、土石方量利用及存放、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内容。
(四)建设过程及时总结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沉沙、拦挡等临时设施;临时占地用完毕后拆除干净并恢复原状。
(六)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