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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3-14494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7-27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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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德高代表:

您的《关于转变观念实事求是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一、奉化区农村住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9年实施农房改造攻坚战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连续两年纳入区委五大攻坚战,出台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旧村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奉党办〔2018〕91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奉党发〔2023〕1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对农村住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宁波市奉化区农房改造配套设施工程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方案》(奉农住办〔2020〕3号)的出台及《宁波奉化新农村通用图集》的编制,为全区农房改造工作提供了立体化政策支持和保障。区财政每年单独安排资金用于农村住房改造拆旧建新、基础配套等补助。农村住房改造拆旧建新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补助办法,提高行政村的改造积极性。行政村年度累计拆旧面积在3至10亩(不含10亩)按每亩5万元补助;10亩至15亩(不含15亩)按每亩10万元补助;15亩至20亩(不含20亩)按每亩15万元补助;20亩至25亩(不含25亩)按每亩20万元补助;25亩以上按每亩30万元补助。行政村年度累计建新面积10亩以内(不含10亩)每户补助按原标准执行,即每户2万元;10亩及以上的按每户4万元补助标准执行。2019年至2022年财政投入用于农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住房改造等方面的资金12.3亿元(区级资金9.1亿元),其中农村住房改造投入补助资金3.7亿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拆旧3187亩,建新2070亩、13067套。

二、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加强宅基地管理,探索宅基地改革工作。通过宅基地确权,建立我区宅基地一张图管理,将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提高宅基地审批效率,同时,探索“一户多宅”清理、宅基地跨村审批等形式开展宅基地改革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加强土地利用效率。

(二)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我区在2021年制订《宁波市奉化区老旧农房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分三年逐步完成区解危办提供的8950户老旧农房改造任务,改造具体方式分为城中村拆迁、农村住房改造、零星点状改造三种。我区已基本完成8950户在册老旧农房改造目标任务,同时将改造过程中新排摸出的约800户新增老旧农房列入改造计划中。同时区住建部门每年都会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按修缮加固1万元,拆除重建2万元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

(三)牢牢牵住规划这个“牛鼻子”。我区村庄规划编制历经了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到乡村振兴,从局部设施提升到全面发展的过程,规划类型多样,对前一阶段的乡村建设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但同时也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缺乏全域统筹,导致后劲不足,缺乏动力,今后将对相关村庄进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为减少农村老旧危房带来的隐患,保护和利用好有文物保护价值老宅院、挖掘利用好村庄空闲地以及边角地,要求各镇街道及行政村在后续编制村庄规划的过程中,切实听取村民意见,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对村庄老旧危房进行调研,确有必要拆迁的农居进行拆迁安置;对有文物保护价值的老宅院向文保局进行申报,同时于村庄规划中进行保护利用专题研究;对村庄空闲地及边角地进行挖掘梳理,盘活存量用地,统筹规划,缓解宅基地部分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