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3-144965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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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6号建议的答复
杨允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象山港海域内养殖规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象山港海域养殖现状
我区象山港海域水产养殖主要涉及裘村镇、松岙镇和莼湖街道,除莼湖街道低坝高网梭子蟹养殖4145亩和筏式牡蛎养殖3285亩外,其他海上养殖主要集中在裘村镇,包括网箱1万余只,筏式海带养殖约20万根。
为规范象山港海上养殖,2018年,我区科学编制发布《宁波市奉化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7-2030)》,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规划禁养区面积3377.93公顷,限养区面积6255.84公顷,养殖区面积456.49公顷。
为加强“三区”管控,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管控行动。一是2018年开展红胜海塘外侧禁养区低坝高网清理。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发布后,根据举一反三问题反馈,红胜海塘外侧禁养区存在低坝高网养殖行为,涉及7户养殖户,面积146.41亩,经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形成《宁波市奉化区红胜海塘外侧违规养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完成清理整改。二是2021年清退裘村镇阳光海湾东坝前无证牡蛎养殖291台筏,涉及养殖户9家。
为规范象山港海上养殖,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每月安排专人到海上巡逻,发现问题尽早处理。每年都会及时发现和阻止一些违规养殖行为。
二、相关提案的答复
(一)合理科学布局象山港海域养殖布局
由于象山港海域是沿海老百姓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海区,因此在规范无证养殖和不影响航道的基础上,尽力满足沿海老百姓的养殖需求,鼓励发展碳汇渔业,限制发展污染海区环境的养殖方式,推进养殖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推进养殖基础设施提升工作
出台了《奉化区养殖设施提升改造实施指南》,明确了海水养殖设施提升改造标准,并将逐步针对海水网箱、海带和牡蛎养殖设施的改造细则,和沿海镇(街道)共同推进象山港海上养殖环境的改善。
(三)推进海上养殖和生态旅游融合
调研开展象山港海上养殖和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可行性,充分挖掘象山港海域资源优势,适时出台渔旅结合的发展政策。
感谢您对象山港养殖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