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5918/2023-14432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公路,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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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交法〔2023〕6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关于印发2023年奉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宁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关于印发2023年度宁波市“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全区路政宣传工作,现印发2023年奉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请认真对照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奉化区“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公路路政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为全区路政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宁波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关于印发2023年度宁波市“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区路政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交通迎亚运”和“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为主题,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多形式、多载体、多举措开展路政宣传活动,讲好公路故事,展示行业形象,着力推进社会共治,营造服务为先、互为支持、齐抓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安排
整体活动时间从2023年5月7日至6月20 日,总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7日至5月12日,计划筹备阶段;
第二阶段:5月13日至6月5日,组织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总结提升阶段。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通保畅、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点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
(二)公路路政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解读治超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等政策;积极宣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等利民政策。
(三)“交通迎亚运”引导文明。以交通运输行业“迎亚运”为主题,开展迎亚运文明出行和公路“三化一平”宣传,滚动播放文明出行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整治氛围,提高亚运通勤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文明出行意识。各中队以交通运输行业“迎亚运”为主题,公路领域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聚焦超限超载、安全生产、货车司机权益保护、防诈骗等方面,结合执法典型案例,每个中队择优选送不少于1条视频。选送的视频择优参与全市视频评比大赛,结果纳入全年普法工作评比考核。
四、宣传方式
(一)强化媒体协作,着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平台作用。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中开设路政专栏,做好路政宣传系列报道,有条件情况下走进电视台、广播站,与观众、听众开展互动。注重发挥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影响力。依托宁波交通运输、宁波交通执法、浙江公路与运输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将公路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先进典型、服务事项等,编辑或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文章、短视频和微电影等作品,让公众更加直观地认识了解公路,提升宣传效果。注重发挥网络直播平台载体作用。组织开展“路政员的一天”“大件运输护送”等主题直播活动,充分展示路政管理、治超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工作细节,让公众深入了解一线工作过程,构建与公众交流的桥梁,培育公路路政文化品牌和“形象代言人”,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强化场站联动,着力提升路政宣传成效。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和站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货运源头企业等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公路可变情报板、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开展24小时流动宣传。以“5.26 爱路日”为载体,邀请媒体记者、企业代表、热心群众等到高速服务区、超限检测站、政务服务大厅等现场,开展集中体验活动,全方位了解、近距离感受、深层次报道路政日常工作,扩大影响力;向公路沿线群众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广泛深入宣传公路路政工作。
(三)强化民生导向,着力提升路政宣传实效。坚持深入大走访大调研,加强与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场站、中小学校等沟通服务,通过政策宣贯、业务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困难和群众需求,优化调整服务措施,促进路政管理服务转型。组织交通法治宣讲员入村入企入校,通过上门走访或结对服务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公路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围绕村民日常生产生活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谷晒粮等活动对公路的危害进行讲解,增强村民爱路护路意识;走进重点货运企业、货源单位开展普法释法教育活动,宣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切实担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走进中小学校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向学生发放宣传纪念品、宣传画册,增强师生了解公路保护意义,提高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典型示范,着力提升路政宣传引导。结合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超载超限整治、“滴漏撒”和逃避检测等专项整治工作,发挥正面典型引导作用,深度挖掘在路政工作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培树勤政廉洁、勇于担当的“公路卫士”,默默坚守、甘于奉献的“护路英雄”,服务热情、群众满意的“服务标兵”,通过先进典型宣传报道,激励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职工学习榜样,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强化法治引领,着力推动法治警醒驱动。加强与公安交警、公路经营单位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持续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80吨以上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联合“三改一拆办”、经营业主等单位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乱堆乱放、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违法进行集中整治。利用“活教材”,拓宽“情景式”“体验式”警示教育渠道,加强对超限运输、桥下空间乱堆乱放等非法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持续深化反面案例“清醒剂”“教育书”的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路政宣传月”是宣传、优化、提升全区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载体,各中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跟进落实。
(二)加强保障,切实推进落实。各中队要为路政宣传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资金保障等,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推进。
(三)深入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各中队要围绕工作实际,以“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为抓手,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进行宣讲科普;安排人员策划组织采写和制作,形成以“法治护路 公路先锋”为主题的以案说法系列报道或普法文章等稿件,并拍摄制作配套短视频报送至三中队樊文杰处。同时,各中队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新闻稿件,报一中队,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认可的良好宣传局面。
(四)落实专人,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明确路政“路政宣传月”活动联络人,及时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文章、视频、微电影、照片等有关宣传资料,按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