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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9308T/2023-145456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8-14

区住建局2023年8月份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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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管理方面:加强建筑业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对半年度产值持续偏低的11家建筑企业进行走访,跟进浙江甬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建工与区交投混改企业,房建市政总承包双壹级企业)加快实现合同产值落地,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叁级资质企业资质双随机动态核查。有序推进年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按期完成月调度任务;完成2023年度省市区安全生产标化优良工地评审初审及上报工作,完成5个无废工地年度创建申报工作。

2.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开展全区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建设工程监督抽测力度;做好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暨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工作;全面提升围挡治理,加强围挡公益广告设置规范性;根据区委巡察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监督管理措施;持续做好恒大保交房项目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跟踪工作;做好蓝光项目复工前指导工作;继续做好绿城三号地块、六十八号地块、南浦安置房、华侨城03-01地块等近期将交付楼盘竣工前的督导工作;做好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数字化建设提升工作,做好视频、扬尘监控数据级联;持续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大“浙里建”项目端、甬建码、甬砼码、视频监控、扬尘监控等数字化应用的全面运行。积极配合持续做好国璟府、恒大等楼盘的投诉信访维稳工作。

3.房屋安全治理方面:继续会同综合执法局、物管处完成房屋安全方面“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现场检查中标机构办公环境及人员配备情况;对委托中标机构安全评估的房屋进行质检核查。做好防台防汛应急响应房屋梳理工作,组织开展台风前城乡重点房屋安全排查。做好庄山小区4弄1幢、3弄4幢加固工程跟进工作,指导街道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和文明施工工作。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指导工作,督促镇街道做好验收和复核工作。做好新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及旧房的白蚁灭治工作。

4.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方面:做好海上海广场一区项目交付工作,督促尽快做好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推动海上海广场三区项目全面复工建设;协调税务部门确保1.2亿退税款尽快打入保建保交专户,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督促恒大加快溪上桃花源四区和溪上名都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按照计划时间交付。进一做好试点工作奖补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以良好状态迎接住建部和财政部考核检查,确保进阶进位;持续开展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及时扩充保护对象,丰富保护名录,完善我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日常修缮养护改造和灾害性天气防御排查预警,以及公租房、人才房、单位自管房租赁后续管理工作;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续期工作;配合市、区做好经纪机构监测网点采集工作;积极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及时完成互联网平台房源检查任务,有效遏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继续做好2023年公租房保障实时申请、审核工作;根据宁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完成公租房保障市场租金调整审批工作;继续做好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工作;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征询意见,完善奉化区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继续推动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

5.物业管理方面:坚持“清爽家园,喜迎盛会”行动,开展“七个周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宜居靓丽家园,喜迎亚运盛会”主题活动;协同实施“五防”提升工程,着力解决住宅小区人防、技防、物防、心防、安防五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做到现代社区建设相关工作的拓展深化,认真抓好主体工作的贯彻落实 ;高度重视,始终保持警惕,坚决做好局地强降雨及防台抢险工作;加强巡查,强化风险排查;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奉化区“加装电梯政策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活动,强化物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提高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积极开展物业行业消防安全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指导督查工作;领导、指导协会党建工作的开展,深入论证省级“红色物业”项目申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协会组织2023年暑期送清凉慰问活动;落实2023年宁波市“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拓展落实“美好家园”小区建设,洁美小区,特色项目部等申报工作;配合做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绩效评价);配合做好2023年宁波市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回头看”工作;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文明宣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参与开展系列工作;继续推进奉化区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下做好物业信访工作,更新信访理念,明确目标思路。

6.城市建设方面:城市更新:根据市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推进2023年更新片区27个项目建设,谋划申报2024年启动实施的更新片区及项目。城乡风貌:西坞-莼湖“魅力乡野”县域风貌区样板区完成省级迎检,推进金钟样板区建设。未来社区:长汀、迎恩未来社区进场施工,松岙、尚德、锦轩完成实施方案备案;推进滕头未来社区建设,完成奉化区未来社区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谋划2024年未来社区创建项目;市政道路:积极做好向上对接,多多争取32米以上道路列入2024年度市级实施项目。按计划继续推进海绵城市、绿道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专项工作。

7.村镇建设方面:1、督促指导2023年度美丽宜居示范村莼湖金地村和萧王庙何应村的项目建设工作;以及2022年启动的裘村庄下村和松岙大埠村项目建设。2、继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回头看”工作,督促大堰镇加快推进大堰村传统村风貌提升工程进度。3、督促指导松岙镇区拓展片区(镇中村)和陶坑村(镇郊村)的村庄设计落地阶段工作。4、督促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度,争取早完工早移交;督促相关镇、街道加快推进2023年农污治理项目的开工。5、做好农村建设工匠培训相关工作。

8.建材管理方面:配合市建材中心对建设用砂企业开展打击使用非法母料加工生产机制砂专项行动抽查工作;配合市建材中心对预制桩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对认定备案建材企业开展日常质量监管和产品抽查工作;7月份各数据报表汇总上报工作(产能、执法、禁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市建材中心对新墙材企业开展新墙材生产使用专项管理服务工作抽查检查;组织开展下一批次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9.执法保障方面: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总体要求,对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抓紧移送5月份以来的违法案件,并全面启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版);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一年以来的工作总结,组织召开第二阶段工作推进会;对上海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江口街道园中村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项目涉嫌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进行调查;对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南部新城JK05-01-01k地块(国璟府)项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城建档案方面:积极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建设城建档案数字管理新系统,试点浙里建上线城建档案“电子文件归集”场景工作。

11.行政审批方面:加大与质安、资规等单位的协同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大力推行联合验收,持续减少验收次数,压缩验收时间。坚持数字赋能、先行先试,依托数字门牌系统,联合发改等部门,积极探索并创新开发集电子承诺、批后监管、信用惩戒为一体的住建领域信用监管应用平台。组织开展消防验收(备案)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推动消防审验审批规范化建设。继续归集整理住建领域工程项目报建“一件事”,整合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协同合作,实施业务联动、审批联办,试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改革。

12.美丽城镇建设方面:印发《奉化区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行动计划》;完成创建镇(街道)《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评审;做好“三服务”工作,加大督查指导服务力度;加快推进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完成项目进度70%;围绕总体工作安排,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报道。

13.政策法规方面:继续做好“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大行动”排查、推进、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大力实施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电信反诈、养老诈骗、平安系列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预警和矛盾化解工作力度,集中化解恒大海上海广场三区、四区,恒大溪上名都、宝龙龙宸璟庭、方桥国璟府等重点楼盘的信访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