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doc
4.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培训服务(场所)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doc
3.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印刷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doc
2.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doc
1.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doc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政府采购服务类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培训服务(场所)、网络接入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框架协议采购实施范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服务类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培训服务(场所)、网络接入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管理。
三、采购人在奉化区内采购本通知规定的服务时必须在附件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因工作需要在奉化区外采购服务时,必须在政采云平台已上架的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中选择服务供应商。
四、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年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培训服务(场所)、网络接入服务采购。年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应按现有规定选择适当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框架协议采购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立采购档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集中批量采购,不能化整为零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六、服务承诺及服务详情详见政采云框架协议中供应商“协议详情”。
七、本次框架协议到期或供应商重新征集后,不再另行发文,具体请关注宁波政府采购网和政采云平台相关信息。
八、原有服务合同仍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的,采购人可以继续执行。但原服务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不得续签,应当统一按本通知规定选择框架协议供应商进行采购。
九、监督管理:各采购人及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物业管理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培训服务(场所)、网络接入服务采购的各项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有关供应商未按合同或入围承诺履约等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采购办反映。对于反映的问题,财政局采购办将依法进行查处。
联系方式:区财政局采购办,89285326。
附件:1.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
2.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
3.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印刷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
4.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培训服务(场所)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
5.2023-2024年奉化区政府采购网络接入服务第一批框架协议供应商清单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