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23-145747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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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8 |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区“双减”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
为及时总结提炼我区“双减”工作典型经验,持续为“双减”工作提质增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常态化征集“双减”工作优秀实践案例机制》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第三批“双减”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初中、小学(每校至少要上报一个优秀案例)。
二、参评要求
案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后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管理、师资安排、免费优秀线上服务资源等)、作业减负(作业设计、作业管理、作业指导等)、考试管理(命题设计、频次管理、评价管理等)、其他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提质(教学方式转型、学习形态变革等)、家校社联动(学生课余生活指导、周末学习指导等)。
案例要从学校管理层面提炼创新做法(纯学科的案例,不予参评),体现“一校一案”“一案一亮点”,聚焦学校教育中长期存在的难点、堵点,以“双减”工作为契机,实现突破。案例需突出长效机制、特色载体;举措具体、有针对性、成效突出;师生及家长认可度高,可复制、可推广。已获省市奖项的案例不再重复参评。
案例的写作表达宜规范且严谨。案例应注意宣传伦理和规范,保护学生及家长隐私,不出现具体姓名,不出现学生家长正面无遮挡照片、不出现涉及隐私的聊天记录图片等。
三、报送评审
1.各学校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每所学校上报参评的“双减”典型案例1个以上。格式要求:附件1里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0磅,字数不超过3000字。
2.各学校于2023年10月12日前将附件1(三份)和附件2(一份)纸质稿上报普教科913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fhjy2021@163.com)。联系人:马金山,264766。
3.区教育局普教科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进行评审,向获奖案例负责人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市级评审。
四、工作要求
开展案例的评选,是促进课后服务、“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不断深化、持续推进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精心组织,积极参加评选。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提炼,确保所申报特色课程、典型案例的质量,严禁抄袭。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