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3-146140 | 组配分类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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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3 |
关于同意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核准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宁南投〔202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通过本次工程建设,可改善本区域排涝条件,保护宁波第一医院内部防洪安全,提高宁波宁南新城防洪排涝能力,使本区域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因此本次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的实施是必要且紧迫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2308-330213-04-01-488299。
本项目由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股东为宁波宁南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为82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开发利用;设施经营;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及运营;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未列入地方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工程起点为机场路桥梁,终点接方桥纵河已建堤防。本次工程无需征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治理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新建堤防长约271米,控制河宽为30米, 设计河底高程-1.00米。 本工程20年一遇规划河道整治工况下的涝水位为3.54米, 规划电排工况下的涝水位为2.72米。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一日排出不受淹。本次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18.46万元。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资本金为1118.46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六、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关于要求核准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宁南新城儒江河(机场路至方桥纵河)南侧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审查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同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宁波宁南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复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