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浙自然资规〔2021〕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299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281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组织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编制了《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街道和乡镇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耕保科反馈。

公示期限: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潘琳,0574-88518003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第2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