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3-146304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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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6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奉环党组〔2023〕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因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璐飚同志,协助局长负责综合协调和文秘行政、财务与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关党群、机关纪检、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政策法规、生态环境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管理、辐射环境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科、法规科、污染管理科(土固)。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夏波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排污权交易、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污染管理科(水),监测站。
党组成员张延军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总量减排、大气环境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生态环境投诉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污染管理科(大气)、督察科,执法队。
挂职干部王巧玲同志,协助王璐飚同志做好综合协调和文秘行政、财务与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关党群、机关纪检、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政策法规、生态环境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自然生态保护、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管理、辐射环境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生态科、法规科、污染管理科(土固)。
其他局领导分工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党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