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3-14599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04 |
关于拨付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二笔尾款和2023年度试点项目第一批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甬农发〔2022〕91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核定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和下达2023年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奉农〔2022〕165号)等文件精神,经实地踏勘、评估验收,现下达2022年度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二笔尾款154.5万元、2023年度试点项目第一批扶持资金210万元。本次资金从《关于调整2022年低收入农户增收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911号)中支出55.60768万元,列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从《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2〕1426号)中支出274.39232万元,列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从奉化区2023年年初预算“帮促资金”——“低收入农户扶持”项目中支出34.5万元,列报“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科目。
请各有关镇(街道)收到款项后,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二笔尾款明细表
2.宁波市奉化区2023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一批扶持资金明细表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