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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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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东平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4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暂行)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坐落 (名称) | 备注 |
1 | 奉集建2003字第7-34-327号 | 严东平 | 宅基地使用权 | 尚田镇沙栋头村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