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MB19702015/2024-00053 组配分类 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4-01-02

区医保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字体:【大】 【小】

一、2023年工作

2023年,区医保局坚持打造“共富医保”“数字医保”“服务医保”“法治医保”,连续4年在市对区医疗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获得第一等次,成功创建全区首批“模范机关建设示范单位”。

1.扎实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加快推进“共富医保”建设。一是统一医保政策。2023年是市级统筹实施第二年,我区基本医保政策与全市政策基本相统一。目前,全区基本医保人数为45.6万人,户籍人口参保率为99.26%;2024年度“天一甬宁保”参保人数为26.97万人,参保率为54.2%,暂列全市第二。二是调整基金收支。按照市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制度,实行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移交存放和统一基金分担机制的管理模式。三是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均达到100%。四是落实长护险工作。创新推出远郊地区重度失能人员“医药护”三位一体模式,为宁波全市推开贡献奉化力量。

2.全力加速医保改革步伐,扎实推进“数字医保”建设。一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通率达100%。区内17家医药机构已接入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结算系统。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定点医药机构皆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了就医取药“无卡化”。二是落实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医改事业发展。三是落实医保云管理。在全区内定点药店、诊所及门诊部安装360度远程监控系统,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自律自控,有效起到震慑作用。积极开发微信小程序,将退休补缴、政策咨询、企业对接等工作从线下转为线上,让医保服务插上“云”翅膀,使服务对象更便捷。

3.全面提质医保民生工程,着力推进“服务医保”建设。一是提升医保服务便利水平。全面深化医保经办领域改革,实现医保窗口“无差别一窗受理”目标。构建“1+12+N”医保三级经办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目前,各镇(街道)可办理22个事项,社区可办理8个事项,银行可办理5个事项。二是优化管理模式。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健全准入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全区现有定点医疗机构103家,定点零售药店152家。三是高效落实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量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所有集采药品耗材按时完成约定任务量。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行动,将单颗种植牙费用降低至6000元左右,累计为患者节约资金约500万元。

4.始终坚守基金安全底线,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一是构建立体式监督格局。开展日常巡查、专项稽查、第三方抽查、区县市交叉检查、视频监控等多种形式的稽核稽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巡查频次,全年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开展部门联合督查。联合区纪委监委开展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十不准”专项检查。

二、2024年工作

1.在“破难”上施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实现困难群众100%资助参保,确保户籍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天一甬宁保”参保率在60%以上。突出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加强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衔接,提高救助的精准性、预见性,防范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在“数字”上接力,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执法标准,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构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机制,通过分级分类评价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推进行业自律。

3.在“便捷”上助力,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大力强化经办“服务意识、窗口意识、群众意识”,不断夯实三级医保经办网络。持续推进医保行风建设,开展多形式适老化服务,落实专员导办、帮办、代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