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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5918/2024-135654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公路,水运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1-29 成文日期 2024-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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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根据2024年省市区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运输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高效有序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认识道路、水路春运新形势新要求

2024年是春运回归常态的首年,春节假期延长至8天,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长达9天。综合考虑春节假期特点、客货运输需求、气象条件影响等因素,今年春运期间营运性客流将明显恢复,自驾出行占比将创历史新高,叠加春节假期免收小客车通行费时长增加等因素,高峰时段、突发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局部拥堵,路网疏堵保畅压力大;加之春节期间民生需求旺盛,货运运输总体高位运行,物流保通保畅、安全应急保障压力较大。公众对多元化出行方式和高品质运输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也对做好“一站式”自驾出行服务、旅客联程联运一体化服务、重点群体优待等便捷、暖心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宁波市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物流保通保畅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提前谋划部署、强化监测预警、统筹指挥调度、细化工作举措,实化应急预案,全力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交通物流畅通高效。

二、科学优化春运出行服务保障

一是动态研判客流趋势。要做好与教育、人社、文旅等部门沟通对接,充分利用行业信息系统、大数据等载体和手段,在春运启动前,动态研判学生流、务工流、旅游流、探亲流等公众出行需求和变化趋势,做好综合运输资源配置;在春运期间,持续关注交通运行情况,加强高峰时段骨干路网和枢纽运行监测,实时优化调整运输组织方案,增强运输组织弹性韧性。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提醒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

二是全力做好运输组织。加强道路、城市客运等运力储备,指导运输企业根据需求变化特点,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强重点客运枢纽场站、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引导运输企业开行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等。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与铁路等信息共享,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会同人社、教育等部门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等,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平安离校返校。

三是改善自驾出行体验。切实做好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和区域路网信息共享。通过交通广播、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发布路网信息,及时更新拥堵缓行路段,提示前方道路状况、交通管制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伴随式服务。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确保收费车道应开尽开,合理增开人工收费车道,提升收费站通行效率。

四是提供暖心关爱服务。要组织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积极会同各级工会组织,组织实施“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保障返乡人员顺畅往返,为留守人员送上新春慰问;开展深入基层送温暖活动,关心关爱一线交通运输职工,对春节假期在岗职工开展走访慰问。积极联合共青团组织动员志愿者在客运枢纽、公交站和地铁站等春运一线场所,为广大旅客特别是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提供温馨服务。督促客运枢纽场站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和检票通道,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购票和乘车,便利乘客办理退改签等业务。组织动员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服务标准规范,大力倡导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增加引导标识。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购票、安检、候乘等便利服务。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应急药品等基本服务。

五是全力保障旅客健康出行。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情况,要加强对交通枢纽场站、车辆等运输场所和工具的环境消杀、通风换气等工作。各交通枢纽场站、客运场站要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加或开放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引导旅客有序进出站、候乘车,尽可能减少旅客聚集和等待。加强健康宣传,引导旅客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在进入客运场站、火车、长途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持续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是建立高效运转工作机制。要强化统筹调度和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分析研判春运期间重点物资和民生物资运输流量流向和需求特点,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主要通道、重点区域、重点枢纽及易拥堵路段的跟踪监测,强化风险研判预警,及时做好交通物流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应对。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即接即转即办、一事一协调、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交通物流堵点卡点问题,确保春运期间交通物流运行平稳有序。

二是保障主体路网畅通。强化路况安全保障,在做好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和路网运行监测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道通、重点枢纽以及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全面排查易拥堵缓行、事故多发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部位,提前落实治理养护和疏导绕行方案。强化路网运行保障,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优化收费站收费车道交通组织,加强拥堵路段疏导和现场管控,提升公路保通保畅水平。春运期间重要保障路线原则上不安排养护施工作业(不含应急养护)。加强重点港口码头、航道、通航建筑物等巡检巡查,确保水路通道畅通有序。

三是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与发改、经信、商务、能源、粮食、农业农村等部门的供需对接,全面排摸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企业项目等所需生产物资以及春运期间重点物资、民生物资、外贸物资运输需求,深入分析研判,“一企一策”制定运输保障计划。健全应急运力储备,必要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通道,在港口对重点物资船舶实行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货运、快递企业灵活采取错峰休假、发放加班补贴等方式,保持春节假期人力、运力稳定。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提高农村邮政快递通达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年货”等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保障春运期间城乡末端配送服务不中断。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虑到春运期间交通系统高负荷运行和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影响,要在春运启动前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一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措施。聚焦道路客运枢纽场站、公路临崖临水路段、长大桥隧、长大下坡和事故易发等重点部位以及“三超一疲劳”驾驶行为,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强化“浙运安”智控应用,落实全过程动态监控和安全管理,及时纠正“两客一危”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及时提醒停车休息。

二是全面做好安全督导检查。要采取部门联合检查、行业自查等多种形式,将督导检查贯穿春运全过程,聚焦公路网运行、事故多发道路点段、“两客一危”车辆、重型货车、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交通工具、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状态良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针对路面结冰、团雾、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驾驶员应急驾驶技能,密切关注驾驶员、船员身心健康。对照冬季道路水路运输特点,全面开展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加强港口、航道及其设施设备运行监测。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规定。

三是严格开展执法监管。要强化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等协同监管和执法协作,加大客运场站、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客车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农用车和货车载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等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数字打非”系统。加强道路客运跨省违规运营治理,严格查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营、动态监控不在线运营、包车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及时劝导纠正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防互联网平台恶意压低运价、随意调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保障司机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稳定。

四是妥善应对突发情况。会同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同和突发情况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对交通运行影响的动态监测、预警研判,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报预警和路况出行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超大客流、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极端天气情况下杜绝冒险运输、涉险经营,突发大客流时视情跨区域调配运力、增开运输专线。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

五、全力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

一是科学做好公众出行引导。充分发挥“车、船、机、路、港、站”等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窗口作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错峰、文明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健康出行。会同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公众选择合规客车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带。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渠道,及时解答旅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

二是着力营造春运浓厚氛围。要主动发出正能量,唱响好声音,综合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题材,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讲好春运感人故事、制作春运文化精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发挥舆论导向与服务引导作用。多渠道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基层一线服务人员舍小家、顾大家的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为春运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春运舆情监测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厉打击破坏春运正常秩序的不法行为,为春运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路网通行、客流出行、气象预警、运输组织以及行业稳定等信息,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建立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日报制度,春运期间,各相关单位每日向春运办报送春运相关信息、工作动态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港航管理中心要认真落实行业条线管理要求,及时、按要求报送春运相关信息;春运期间,每日09:00前将前一日旅客运输、道路通阻、停班等春运工作信息报送区综合运输春运工作专班办公室。春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信息等,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送。1月25日前,请各单位报送春运领导机构名单、值班安排表及值班电话;2月17日前,报送春节期间行业运行、值班值守情况;3月6日前,报送春运工作和“情满旅途”活动总结。联系人:徐维娜(浙政钉),联系电话:89294597;春运办值班电话:89294597、88598370(节假日及夜间),传真:88523269。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