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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00303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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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4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部门评价(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为加强奉化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原则,我区对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为贯彻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工作部署,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提升行动计划》,我区12个镇(街道)全面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
2022年,本年度共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财政预算资金5160万元,其中:上级(宁波)资金126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3900万元;结转上年宁波资金298.8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本年度预算资金共支付5159.63743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共支付298.82万元。
1、根据《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办〔2022〕5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116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135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136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265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276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277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303号)、《关于下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奉农〔2022〕304号),下拨上级(宁波)资金126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3759.637432万元,上年结转宁波资金298.82万元;划拨至区组织部本级财政资金140万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可持续“造血”功能逐渐增强,我区所有行政村年总收入全部达到5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较上年增长15.7%, 高于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村级集体经济实现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