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24-00416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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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4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信息
一、2023年工作成效
1.创新实施环评第三方市场增值式治理改革,入围2023年营商环境“微改革”省级项目库、被推荐纳入2023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创新案例,并被浙江信息、省生态环境厅《改革之声》、宁波信息、奉化信息等转载刊登 。
2.“万亩方”农业面源“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并在全市“赛马亮绩”活动中作典型交流,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太湖东海局金左文副局长肯定,中国环科院专程前来调研学习。
3.出台环保助企纾困十五条,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12期,“环保老娘舅”4期,信访直通车四色预警机制做法在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全面构建“服务先导、无事不扰、只查一次、一次查全”的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
4.第三届“新时代·中国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巡礼”《美丽中国样板》成果发布,获评“中国最美绿水青山生态名城”荣誉称号(国家级)。
5.省生态环境厅公示通过2022年度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的设区市、县(市、区)名单,被评为四星级“无废城市”(全市唯一,全省仅5家)。
6.获得全省“五水共治”工作最高荣誉——喜捧2022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金鼎。
二、2024年工作思路
1.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业务结合,持续深化巩固主题教育工作成果。
2.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持续开展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做好电镀、化工、修造船等重点行业摸底排查以及整治提升,完成循环经济园区电镀园区整改销号工作,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3.专项整治提标生态环境。气方面,看展扬尘污染整治、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涉VOCs企业整治等各类涉气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环境空气各项指标达标。水方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象山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电子围栏建设、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巩固提升等工作,推进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土固方面,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服务体系和小微企业危废服务体系建设,修复销号大埠污染地块,保障核与辐射安全,推动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更上一层楼。
4.加强环保投资,推进莼湖街道修造船行业整治EOD项目推荐入省级试点库工作。
5.提炼总结全域“两山”转化路径,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