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4-00837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受上级委托从事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牵头推进有利于人才创业创新的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发展。负责行业人才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人才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上级交办的垄断和专利知识产权案件协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协助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协助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检查和处罚。承担上级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按照规定负责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5.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局属宁波市奉化区企业信用促进中心
3.局属宁波市奉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753.68万元,支出总计15753.6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3104.47万元和3104.47万元,增长24.54%和24.54%。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项目经费较2021年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753.6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75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5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75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9.46万元,占55.16%;项目支出7064.22万元,占44.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753.68万元,支出总计15753.68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4249.29万元和4249.29万元,增长36.94%和36.94%。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项目经费较2021年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57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下属事业单位气动中心搬迁经费及运行经费3019.01万元,疫情防控资金109.76万元,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57.94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49.29万元,增长36.94%。主要原因是:局本级项目经费较2021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05.45万元,占86.36%;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9.19万元,占7.10%;卫生健康(类)支出253.23万元,占1.61%;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4.00万元,占0.6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671.82万元,占4.2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7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3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年中追加下属事业单位气动中心搬迁经费及运行经费3019.01万元,疫情防控资金109.76万元,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经费57.94万元等。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00.84万元,支出决算为608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6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所搬迁经费支出和健康证办理经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625.37万元,支出决算为5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测费指标调剂给食安委相关单位44.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宁波市级转移支付餐饮及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创建资金6.00万元,基层食安办分类补助资金60.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1.13万元,支出决算为558.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168.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3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下属事业单位气动中心搬迁经费及运行经费3019.01万元,疫情防控资金109.76万元,宁波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共建运营经费300.00万元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0.43万元,支出决算为59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2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9.25万元,支出决算为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服务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104.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4.90万元,支出决算为64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享受购房补贴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9.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2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6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01.90万元,支出决算为56.7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5.67%,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98万元,占88.1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6.0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局本级2022年换购2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占11.90%,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3.29万元,下降32.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6.8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39.6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3.9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8.56%。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累计90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可开支的各类公务来访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来访接待102批次,累计90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49.67万元,支出决算为79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支出;比2021年度增加12.62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7.8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6.0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5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属事业单位的检测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22个,涉及财政资金4027.17万元,自评覆盖率100%;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914.69万元。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但也有个别项目执行不到位,如业务培训经费,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培训没法按计划进行,仅完成食品安全演练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培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等,导致支出进度严重受影响。
绩效自评结果详见“区(县、市)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