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住有宜居”工作共涉及住房保障、住房品质、住房安全、住房市场等15项工作指标,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在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我区公租房保障准入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的修订完善,加快西河地块、滨海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进度,新开工东郊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截至目前,2023年共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77套(间),累计共筹集6700套(目标5030套);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总计3170套,累计开工5697套(目标4500套);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18.64%(2025年目标16.47%);公租房在保家庭2300余户(目标1900户)。
二是在提升住房居住品质上下功夫。大力提升住房质量和标准,在配套服务上加力提效,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6.7%(目标36%);注重住房建设品质,23个工程创区锦山杯优质工程奖。累计11个未来社区被列入省级创建名单,迎恩、长汀、青云3个社区完成省级验收。完成东江家园、亭晖嘉园、青云小区3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8台电梯加装任务,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5.53%(目标85%)。
三是在提升城乡房屋安全上下功夫。统筹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轮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住房安全保障,让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有依据、有保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排摸自建房图斑19万余个,130处安全隐患全部整治完毕;城镇房屋调查系统分配任务指标完成率100%;排查录入农村房屋13.9万余户,全部录入省农房系统。庄山4弄1幢、3弄4幢等2幢城镇危房以及尚田街道3户农村危房全部完成解危,城乡危房整治率100%。改造救助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6户,实现救助率100%。
四是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上下功夫。坚持“房住不炒”总基调,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大恒大项目攻坚力度,加强重点风险的管控,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若干措施(试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管理要求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推动完善项目管理闭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全区新增缴存单位387家,增加缴存职工1.6万人,实缴人数6.64万人,完成今年目标的101.68%。
二、2024年工作思路
1.住房保障方面,2024年将继续实施公租房保障从城镇户籍人口家庭向城镇常住人口家庭扩面,逐步将维护城市基本运营的一线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数累计达到“十四五”规划的85%,即7718套(间)。
2.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截至2023年,我区的两轮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经结束。目前,正在向各镇(街道)收集改造项目,预计2024年锦屏街道宁波银行周边区块将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04万平方米,惠及住户173户,计划投资1500万元,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道路路面改造、公共绿化带改造、垃圾分类点改造、道闸系统提升、雨污分流改造等。
4.电梯加装方面,初步计划加装8台,具体待宁波市局下达任务后确定。
3.未来社区方面,计划完成锦轩、松岙社区的创建和验收命名,同步推动已命名未来社区的运营工作,并根据省、市专班要求做好第八批未来社区的申报及创建工作。
4.房屋安全方面,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市工作任务分配,完成农村房屋8万余次常态化网格巡查任务。继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力争改造户数列市六区前列。
5.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继续深化推广“政银企工”四方协作创新机制,重点扩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制度覆盖面。到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比上年增长5%,达到6.97万人。全力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计划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8亿元,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9.5亿元。
6.住房品质方面,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指标落地,助推建筑领域碳达峰。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着力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治理。推进“质优奉化”建设,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聚焦工程质量管理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典型问题,精准研判,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创建省、市优质结构工程活动,完成年度区级优质工程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