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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24-13624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2-26

关于开展奉化区2024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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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奉市监综〔2021〕56号)文件精神和奉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府办〔2024〕3号)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奉化区2024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1.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协会或其他形式组织,以及具有本区户籍或者居住证的个人。

2.申报单位经营规范,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政策兑现前已关闭或已注销的企业不得享受补助或奖励。

3.申报单位在近三年中,没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无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代理)或已整改到位。

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

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

资助标准:对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分别最多给予100万元、80万元、15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PDF文本及纸质加盖公章、签名);

2.其他证明材料。

(二)实施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申报条件:

1.2023年度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

2.体系管理工作运行良好,有意向参加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

资助标准:对初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PDF文本及纸质加盖公章、签名);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证明材料。

(三)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和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申报条件:2023年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和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资助标准: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和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最多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需提供:

(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PDF文本及纸质加盖公章、签名);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商标注册证。

(4)其他证明材料。

2.区域公共品牌需提供:

(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PDF文本及纸质加盖公章、签名);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商标注册证;

(4)当地政府打造区域公共品牌的工作报告、实施方案等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四)获得省级、市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认定

申报条件:2023年获得省级、市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的。

资助标准:对认定为省级、市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品牌指导服务站的,分别最多给予10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电子PDF文本及纸质加盖公章、签名);

2.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材料,于2024年3月1日前一并提交至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2.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专项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知识产权管理科对专项资金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由局党委会确定拟补助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金额,并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下达资助文件,安排资金拨付。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材料和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完整性负责。

2.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除追回已补助资金外,处该单位两年内不得享受财政补助资格的处罚,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信用征信系统。

3.同一项目涉及市级及以上财政奖补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补差额”原则。(同一申报主体在同一年度获不同级别奖励的,按照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除上级另有规定外,涉及上级同类政策的,奖补时执行最高额,不重复享受。区级政策比上级政策奖补额度高的,上级政策已奖励的,区级奖励差额部分。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9294438

附件: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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