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002980735R/2024-136260 组配分类 生态建设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2-27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字体:【大】 【小】

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聚焦党建引领,加强法治教育。持之以恒把干部法治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累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交流研讨12次,“第一议题”学习17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研究3次,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争优破难促践行”专项活动,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切实推动实干担当作风。

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针对企业、群众、志愿者、各镇街道环保业务骨干定制专业授课内容,开展7期环保知识大课堂,有效提高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扩大生态环境宣传覆盖面。二是通过一月一期“以案释法”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加强生态环境常用法律法规的宣贯。三是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营造浓郁的学法氛围,开展执法人员送法入企、摆摊宣传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活动。

(二)强化依法治理,提升环境质量

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攻坚,开展扬尘和臭氧污染治理,深化VOCs源头替代,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强化秸秆焚烧管控。2023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每立方米,臭氧浓度为144微克每立方米、环境空气优良率达94.2%,环境空气优良率较去年提升1.3个百分点。深入推进水质提升攻坚,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整治任务,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区16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11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入海河流断面及三江一级支流均达到考核目标,5个“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深入推进净土清废攻坚,落实建设用地分级评审制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高质量完成大埠青云和中兴2个地块修复治理。持续推进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工业固废“公交化”收运,270家企业纳入“公交化”收运体系,统一部署工业固废垃圾桶,按照公交化路线3天收运一次。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

2023年,奉化分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1件,罚款金额人民币530.0798万元,移交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3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件,申请恢复强制执行3件。分局实行案件三重审查。一是对标各项处罚程序,在案卷形成前以及告知书下发前,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以及程序方面进行清单式审查;二是在集体审议阶段,成立由局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审议小组,全面听取业务科室意见;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列席集体审议会议并就个案提出意见和建议。2023年,奉化分局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获评2023年度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卷优秀集体,甬环(奉)罚〔2023〕19号获评优秀案卷。

(四)强化服务创新,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创新环评市场第三方增值式改革,该项目纳入营商环境“微改革”省级项目库,获评2023年度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大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二等奖。相关做法被中国改革报、中国环境报、浙江信息、省生态环境厅《改革之声》、《改革先锋》等报道推广。2023年以来,依托环评中介线上线下载体,涉企投资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时间、手续、费用均缩减40%以上,通过绿色信贷、环评团购助力辖区企业提升产值约5.45亿元。二是构建预防式监管体系,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132家企业用电监控安装,开展非现场执法16次。三是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及《宁波市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作出轻微不予处罚案件3起,免罚金额24万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来,区生态环境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足。法治机构的设置及力量配置与法治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面对日益复杂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装备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法治工作落实。由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推进、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参与并积极谋划年度法治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的理念贯彻到分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落实民主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运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集体审议制度等重大涉法事项均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专题部署和听取全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作重要指示。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班子成员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把法治建设工作上升到全局高度,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局党组会议化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强化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2023年度已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4次,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治工作素养。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定不移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打好各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好年度党组学法计划,根据考核要求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4次以上。

(二)规范法治队伍,提高法治工作水平。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践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遵法守法氛围。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持续创新普法形式,全面落实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培训和宣讲进企业、进镇街、进社区,继续“走出去”普法。重视“请进来”普法,邀请专家学者和法律顾问指导培训。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奉化分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