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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69622371/2024-135903 组配分类 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2-04

【2024年申请指南】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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莼湖街道办事处,裘村镇、松岙镇人民政府:

《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已经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发放协调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6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范围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为合法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所有人。补贴对象申请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纳入国家渔船“双控”管理;

(二)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统称“渔业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三)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措施。

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捕捞渔船(船龄标准见《农业部关于加强老旧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07〕11号)),不予补贴。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或实际从事的作业类型为双船有翼单囊拖网(双船底拖网)、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三角虎网)的渔船,不予补贴。

二、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标准

(一)根据船长和作业类型,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进行分类分档,设定不同的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标准上限,并分为海洋伏季休渔补贴和负责任捕捞补贴两部分。

补贴标准上限中,渔船船长和主机功率未落在同一分档标准区间的,按照船长或主机功率对应的较低档标准区间确定补贴标准上限;对应的标准区间未设定补贴标准上限的,按上一档低档标准区间确定标准,且大中型渔船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小型渔船最高档标准。多种作业类型的渔船,按照作业类型所对应的最低档分档标准区间确定补贴标准上限。渔业捕捞许可证未注明渔具名称的,按照作业类型中补贴标准最低的渔具类型确定补贴标准。

(二)海洋资源养护补贴依据海洋伏季休渔和负责任捕捞两项指标发放。其中,海洋伏季休渔指标是指渔船执行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含自主休渔)的情况,体现降低捕捞强度的成效;负责任捕捞指标是指渔船执行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管理制度措施的情况,体现养护渔业资源的成效,海洋伏季休渔补贴和负责任捕捞补贴各占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的50%,其中负责任捕捞补贴各项指标比重如下:

1.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执行6项指标,指标比重为进出港报告35%、船位监测25%、渔具管理20%、渔捞日志10%、定港上岸5%、海洋哺乳动物保护5%。

2.小型海洋捕捞渔船,执行2项指标,指标比重为渔具管理80%、海洋哺乳动物保护20%。

(三)对补贴年度内渔船发生减船转产、报废、拆解、灭失等情况的,按照渔船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天数占海洋伏季休渔整体天数比例,等比例发放海洋伏季休渔补贴;结合渔船执行负责任捕捞情况,按照渔船证书有效天数占全年扣除伏季休渔期后的时间比例,等比例发放负责任捕捞补贴。减船转产、报废、拆解渔船按《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记载的开始日期确定补贴天数;灭失渔船按《渔船灭失证明》记载的灭失日期确定补贴天数。拆解、沉没渔船:拆解渔船须有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拆解证明,沉没渔船须有渔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沉没证明。

(四)新建渔船以捕捞许可证发证时间为依据计算。更新改造渔船涉及船长、主机功率、作业类型变更的,以更新改造后渔船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为时间节点,分段计算补贴。

(五)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按渔业船舶证书有效期占全年时间比例据实发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渔业船舶证书有效期断档扣减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时间的函》(浙农字函〔2023〕177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10月8日起发生渔业船舶证书的有效期断档的,应将相应断档天数予以扣除。

(六)渔船发生买卖的,年末办结《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的,由买入方申领,未办结的由原船舶所有人申领。

(七)2022年省内异地挂靠转入的渔船,需向其原船籍港地渔政部门开具当年度无违规情况证明,才能发放其当年度负责任捕捞补贴和伏季休渔补贴,如有违规情况,按照规定扣减相应补贴。

(八)船证不符中“套用证书”渔船船龄认定以宁波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为准。

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程序

本次发放按照申请、核查、公示、发放的程序进行。

1.申请。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申请资源养护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要如实填写《浙江省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表》,核实内容包括渔船信息(船长、作业类型、渔具名称)、渔船所有人信息、是否正常生产作业等,填写资源养护补贴资金发放账号,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度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证书复印件、渔船2022年度生产作业证明、2022年度《渔捞日志》。申请人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申请人有证无船、一证多船申请资源养护补贴资金。

2.核查。渔船所属渔业基层管理组织、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船舶持证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逐级核查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表、对象证书(证件)、生产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材料完整性,最终审核通过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申报、审核信息在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系统进行录入,上传扫描件。

3.公示。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补贴对象,在各村、镇(街道)的醒目位置、奉化日报及奉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实行一次性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核。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汇入补贴对象的指定银行账户。

四、补贴发放与扣减事项

(一)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1.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渔船,可以全额发放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渔船违反海洋伏季休渔管理规定出海作业的,不给予当年度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2.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未执行船籍港定点休渔被记录1次的,扣减当年度50%海洋伏季休渔补贴;一年内被记录2次及以上的,不给予当年度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3.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取得专项(特许)捕捞许可的渔船,自2022年起,根据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实施专项(特许)捕捞许可天数占伏季休渔整体天数比例,等比例减少发放当年度海洋伏季休渔补贴。

(二)负责任捕捞补贴。

严格执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渔船,可以全额发放负责任捕捞补贴。渔船违反相关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扣减相应指标比重的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进出港报告。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制度,可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一年内未按规定履行进出港报告义务或报告内容不真实被立案查处1次的,扣减所占比重的50%;一年内被立案查处2次及以上的,不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

2.船位监测。全面落实渔船动态监控管理,对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船位监测终端设备的,可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未按要求安装船位监测终端,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擅自移动、拆除、关闭、屏蔽、损坏船位监测设备或故意伪报、擅自更改渔船注册信息等被立案查处的,不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

3.渔具管理。严格执行渔具管理规定的,可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渔船使用、随船携带国家和省规定的禁用渔具被立案查处的,不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

4.渔捞日志。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渔捞日志的,可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一年内因渔捞日志填写不真实、不规范等被立案查处1次的,扣减所占比重的10%;一年内被立案查处2次及以上的,不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

5.海洋哺乳动物保护。严格遵守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可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违反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被立案查处的,不给予该项指标的补贴。

6.以下情形不给予当年度负责任捕捞补贴:

(1)未经批准进入他国管辖海域或敏感水域捕捞被抓扣或被记录的;

(2)暴力抗拒渔业资源执法检查被立案查处的;

(3)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被立案查处的。

五、其它要求

1.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测算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审核,资金核定后,按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汇入补贴对象的指定银行账户,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账户以申报表申报账户为准,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为他人的,必须持双方约定的代领协议书或者公证书。

2.象山港小型捕捞渔船需要提交《2022年度奉化区小型捕捞渔船生产作业证明》(附件4)。

3.被公检法等机关查封、未达到安全管理要求、有未结渔业行政处罚案件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暂缓发放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待解封、完成整改和结案后按原标准予以发放。

4.因渔船买卖、出借、作业方式变更等情况导致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作业方式难以明确的,暂缓发放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待查明公示后按原标准发放。

5.此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区农业农村局,与上级最新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所有发放工作都要在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发放协调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各镇(街道)务必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把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与渔业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专人负责认真落实补贴发放的相关工作。同时要强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2.从严把关,透明公开。对不遵纪守法、不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具备适航条件的渔船一律缓发,待彻底整改后再予发放;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须扣减相应比例的,严格按规定执行。同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务必做到“两公示”(补助方案公示、补助名单公示)和“三公开”(补助政策公开、补助程序公开、补助对象公开)。

3.加强监督,防微杜渐。要严格遵守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资源养护补贴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从制度上杜绝渎职、腐败现象发生。

4.加强管理、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作业方式不符冒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等违法行为,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源养护补贴的人员,一经核实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74-89294364

附件:1.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标准上限表

2.海洋捕捞渔业船舶船龄标准

3.2022年度奉化区大型海洋捕捞渔船生产作业承诺

4.2022年度奉化区小型捕捞渔船生产作业证明

5.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