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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执法两手抓 文明养犬不掉“链”

记者 徐琼 虞金辉 通讯员 庞媛媛

本报讯 “外出遛狗时,一定记得拴好狗绳,避免发生伤人等意外。”昨天(14号)上午,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走进中山公园、凤山体育公园等地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在现场,执法人员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对市民提出的各类养犬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还向部分犬主赠送了狗绳,提醒市民携犬出门必须按规定文明遛犬,依法养犬。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对不牵犬绳、未带犬牌的犬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自《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极大改善,但仍有不少遛犬不牵绳、流浪犬扰民等现象存在。为此,区综合执法局开展日常化宣传,对城区街道、住宅小区、体育公园等重点管理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力度,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普法+执法”双管齐下。

今年以来,我区综合执法部门已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55起,收容流浪、无主犬只143只,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49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