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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微企业科技信贷风险池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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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金融助科创 驱动新发展” 专项行动方案》(甬银发〔2023〕39号)、《宁波市奉化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

二、出台背景

为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提升,加强风险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重点内容

办法主要有总则、科技信贷风险池、风险池资金的使用和附则四部分组成,主要重点内容:

1、科技贷申请条件

(1)在奉化区注册纳税的企业法人,重点支持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市、区两级人才项目企业、“小而美”苗子企业、产值2亿元以下高新技术企业、一事一议引进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首贷户。

(2)企业经营稳定,申请贷款当年应无严重侵权、纳税犯罪、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突发以上环境违法事件。企业及主要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记录由贷款银行审核确认。

2、科技信贷风险池

风险池规模以1500万元代偿资金为基数。视贷款需求情况,经政府批准增加拨付的,专款专用投入风险池。合作银行根据协议按风险池资金额度20倍的比例放大,专门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

贷款发生损失时,担保(保险)机构、风险池、放贷银行按5:3:2的风险赔付比例承担相应净损失,风险池赔付的上限为年度风险池资金累积总额,代偿金额根据具体合作协议执行;年度风险池资金偿付归零后,由担保(保险)公司和放贷银行按8:2的风险赔付比例承担相应净损失。

3、风险池资金的使用

纳入风险池管理的贷款,科技贷款利率不高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担保(保险)机构担保费不超过担保额的0.5%,保险费不超过担保额的1.5%,单家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

4、风险池资金的运作程序

(一)企业向区科技局递交《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微企业科技信贷风险池资金申请表》,区科技局对该企业是否符合科技贷条件进行预审核,并将是否允许其纳入风险池代偿范围情况反馈给相关担保保险机构和贷款银行。

(二)担保保险机构和贷款银行分别对申请企业进行保前、贷前审查。

(三)申请企业通过保前、贷前审查的,担保保险机构和贷款银行在《纳入风险池管理贷款企业资格认定表及风险匹配函》上盖章确认,并在批准贷款前交区科技局备案。

(四)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刘杨

联系号码:0574-89285308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微企业科技信贷风险池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