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058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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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5 |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区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区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全区建筑业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4年,全区建筑业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省委巡察为契机,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以推动行业整体智治为目标,进一步践行数字化改革理念,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提升执法刚性,促进监管与服务有机融合。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风控服务全面落地,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质性落地。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力争完成205亿元,同比增长13%;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有效治理住宅领域常发、多发的质量问题,全年创区级以上优质工程项目25项以上,实现优质工程创建数量占本年度竣工项目数量12%以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同比增长10%以上,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可控态势,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三、主要工作
(一)持续推动建筑业经济运行稳定
推动优质企业共赢发展。探索区内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走出去”先进企业等优质企业与区外优质企业抱团发展模式,支持传统房建企业向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拓展,组成联合体参与参与城市交通、市政桥梁、综合管廊、隧道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促进我区优质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专业承包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发展一批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装修等领域走在前列,具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研发优势的钢结构、装饰、智能化、古建筑等专业生产型企业,建立培育名单,择优推荐参评建筑业领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整治规范房地产项目建筑市场秩序,开展市场行为与质量安全同步交底,进一步规范市场协同欠薪治理,欠薪案件实施“一案双查”。
(二)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
推动绿色建造扩面提质,严格按照《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有关要求,落实民用项目以及工业项目中民用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间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要素整合,促进建筑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170万平方米,落地新开工装配化装修试点创建项目2个,争创省级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1个。
(三)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推动行业整体智治
全面推动“浙里建造”场景应用,利用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切实履行装配式建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继续推进“浙里建”监管服务场景应用工作,通过“非接触式”线上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监管制度、体系和架构的重塑。
(四)持续深化行业党建引领。持续深化“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依据《宁波市建筑行业“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工作评优实施办法》,鼓励符合“红色工地”创建条件的项目应创尽创。配合省建设厅推进“红色工地”党建服务应用场景建设,培育市级示范榜样项目1个以上。
(五)稳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品质
一是优化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压实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管理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持续压实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抓好监理单位到岗履职管理和监理工作留痕管理。大力推行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协调各方、统筹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的作用,切实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甬建发〔2022〕19号)文件要求,聚焦住宅工程“进场材料”、开裂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缺陷等典型问题,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住宅工程合理工期和造价,强化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管控。加强外墙外窗渗漏治理,严格外墙外窗防渗漏细部处理、外墙外窗淋水试验、外墙外窗淋水监督试验。防范外墙外保温脱落风险,加强外墙外保温关键环节施工质量控制。切实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内排水管道工程、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开展“亮标示范”活动,继续鼓励施工现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和施工工艺、工法、管理理念创新,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三是聚焦责任落实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及预拌混凝土质量整治。对注册地在奉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检测机构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完善检测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在工程质量和检测行为管控中的突出作用,全方位规范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混凝土质量控制,以提高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为主攻方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混凝土试件的真实性、代表性、有效性的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应诉破解力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装修质量的投诉应诉和整改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立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置通报制度,对质量投诉多发、难点问题集中、群体矛盾突出、质量问题整改敷衍的负面典型实施通报,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惩戒。
(六)坚决防范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紧盯安全管控重要制度落实落地。持续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四小”安全提醒制度。进一步压实《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高风险作业项安全管理的通知》(甬建发〔2023〕47号)文件要求,推动企业、项目部、班组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控要点,落实安全治理责任。深化重点监管企业全域治理工作力度,按季度抓好重点监管企业项目整顿。接续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和监管责任体系,全力压降施工现场风险隐患。
二是持续强化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从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计、施工全周期风险管控,加大涉危大工程“非事故”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倒查、追究和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和脚手架,把全面应用盘扣架作为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配合市级部门推动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点聚焦危大工程风险研判和对策落实,有效发挥专业机构风险管控作用,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参照危大工程相关制度和管理模式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强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护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旁站工作力度,遏制高频事故发生。
三是全面提升施工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奉化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规定,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持续开展吊篮专项整治活动,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移位、使用、拆卸全过程管理,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应严格持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进一步压实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工作,电气焊作业期间建立健全动火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
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立案查处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应用远程视频监控等数字化系统,推进“非接触式”监督检查。以“四不两直”为主要形式,每季度实现全区项目安全生产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和销号制度,综合运用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警示约谈、信用惩戒、重点监管、立案处罚等手段,强化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和责任主体,一律同步开展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案双查”。
五是补齐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短板。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协调自然资源规划、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部门,明确限额以下建设工程项目部门服务指导责任和属地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建立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挂牌公示制度,形成“属地乡镇(街道)直接监管、部门联动服务”的监管工作机制。推行《浙江省限额以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导手册(试行)》,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执法为重点,强化乡镇(街道)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筑牢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常态化监管工作基础。
六是高标准推进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提升。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工地”,提升全域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以扬尘综合治理,围挡和公益广告设置,门前“三包”制度落实,渣土清运管理、建筑工地垃圾规范分类等为重点,同步落实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打好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提升攻坚战。依托扬尘治理季度评估及市级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充分运用信用惩戒和激励手段,督促企业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