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白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FH37-04-05等地块)批后公布

一、调整背景

为加快推进奉化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和有效整合现有存量工业用地,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奉化区白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FH37-04-05等地块)》的编制工作。本次控规局部调整已获得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复,现特向公众公布。

二、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位于奉化中心城区西坞街道东侧的白杜片区。本次规划调整在衔接上一轮控规局部调整和现有实施项目的基础上,划定两个调整区块,总面积为70.44公顷。其中:

调整区块一:位于园区西南侧,南、东南分别至城镇建设边界,西、西北至原控规法定范围,东至奉钱线,北至浙江佳境环保科技公司南侧边界,面积为39.87公顷。

调整区块二:位于园区东北侧,东、南、北均至城镇建设边界,西北分别至规划的井泉路、后岙路和奉钱线,包括西侧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地块,面积为30.57公顷。

三、调整内容

(一)用地及控制指标调整

1、调整区块一

(1)将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划出控规编制范围。

(2)将原控规的FH37-02-02、FH37-02-04、FH37-02-06、FH37-02-09、FH37-03-05、FH37-03-06、FH37-03-09等7个三类工业用地(M3)地块以及部分新增用地进行拆分与合并,调整后的地块编码分别为FH37-02-02、FH37-02-04、FH37-02-08a、FH37-02-09、FH37-03-06、FH37-03-09、FH37-04-28、FH37-04-30、等8个,规划容积率、建筑高度分别由1.5、24m调整为3.0、40m,绿地率为8-20%、建筑密度为55%;

(3)规划新增三类工业用地(M3)的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分别按调整后三类工业用地(M3)控制;

(4)新增一处商业商务用地(B1\B2),地块面积为0.64公顷,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分别为2.5、50m、35%、45%,地块编码为FH37-04-26;

(5)将FH37-03-07防护绿地(G2)局部调整为供电用地(U12),与FH37-03-04地块合并,面积由0.60公顷增加至0.63公顷,其他不变。

2、调整区块二

(1)新增三类工业用地2处,地块编码分别为FH37-04-05、FH37-04-14,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分别按3.0、40m、8-20%、55%控制;

(2)新增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地块编码为FH37-04-06,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分别为1.5、24m、8-20%、55%;

(3)将原控规FH37-03-14a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工业用地(M3)调整为排水设施用地(U21),地块编码调整为FH37-03-12,控制指标按现状控制;

(4)落实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协同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U22),地块编码分别为FH37-04-34、FH37-04-35,规划FH37-04-34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分别为1.5、30m、35%、50%,规划FH37-04-35地块指标按现状控制。

(二)配套服务设施调整

(1)落实通信基站7座,分别位于FH37-02-04、FH37-03-06、FH37-04-28、FH37-03-12、FH37-04-05、FH37-04-34和FH37-04-36地块;

(2)规划社会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各1处,地块编码分别为FH37-02-06、FH37-04-07,地块面积分别为0.36、0.45公顷;

(3)规划公厕2座,分别位于FH37-04-26、FH37-04-36地块,建筑面积不小于80㎡;

(4)设环网站2座,分别位于FH37-02-08c、FH37-04-36地块;

(5)设人防警报器1处,位于FH37-04-26地块。

(三)道路网调整

(1)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S310(S203-奉钱线路段)和奉钱线,规划S310(S203-奉钱线路段)宽36m,分别与奉钱线和S203相接;

(2)对奉钱线局部优化调整,宽度28m;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已建或在建项目等,对园区道路进行新增、取消、延伸、拓宽以及优化调整,同时对交叉口进行渠化;沿甬新河东侧新增16m道路、南岙路北侧路段宽12m,道路南北尽端设置回车场地;

(3)园区东北侧新增16m道路;规划将井泉路、南岙路、马岭路、后岙路由12m调整至16m,并对后岙路、马岭路线型局部优化调整;

(4)取消沿高压廊道下的支路、丰宏路、东北12m支路以及山厂路北段;将规划一路向东延伸至城镇开发边界,宽度不变。

(四)河网水系调整

(1)将甬新河东侧、滨河路西侧的黄龙桥河宽度由12m调整为10m;

(2)规划奉钱线以东的南岙溪、后岙溪为截洪渠,宽度均为8m;

(3)于园区东北侧新增截洪渠,宽5m。

(五)绿地调整

(1)规划甬新河东侧控制20m绿化带、黄龙桥河两侧控制10m绿化带;

(2)黄龙桥溪两侧设置5m绿化带,后岙溪、南岙溪两侧设置3-5m绿化带;

(3)沿奉钱线两侧按原控规落实8m防护绿带。

附图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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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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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三:控规用地整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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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图片下载:白杜批后公布2024 3 2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