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4-150754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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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9 |
【2024年申请指南】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政联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宁波市奉化区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4年农业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4〕20号)、《宁波市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甬财农〔2023〕29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动我市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一)持续稳定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2024年,小麦、早稻、晚稻、水稻制(繁)种承保面积覆盖率继续稳定在90%左右,积极推广玉米、马铃薯、油菜种植保险。市农产办将粮油从业人员雇主责任险、水稻收割期降雨指数保险列入市级财政补贴标的险种目录,支持承保机构试点开办水稻育秧、烘干、品质等全生长周期保险,破解种粮过程中的各项风险,让种粮农户更有信心,更有底气,进一步调动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稳住我市的“粮袋子”。
(二)提升农业保险服务“三农”质效。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投保农民获得感显著提高。独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要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从承保、理赔、协办、内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各环节规定,为农业保险业务监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支持承保机构与畜牧管理部门建立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在奉化区域内保费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承保机构,必须配置1名以上的专职农业保险协保员。市农产办研究推动农业保险标准建设,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标准化引导;支持各地在开办新险种或修订条款时,符合条件的,通过发布示范条款,增强行业标准化意识,巩固支撑行业发展的标准化基础。市农产办支持承保机构在重点农业生产区域(2024年在余姚、慈溪试点)建设农业保险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种植技术、防灾减灾、农机维修等综合服务;完善以县域为单位的产品定价体系,支持承保机构研究试点以县为单位执行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试点推出农业巨灾保险。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灾害防范救助和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市农产办2024年试点推出农业巨灾保险,选择一个区(县、市)或若干个乡镇(容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地区或流域防洪压力较大地区且农地数据较为完整的区域)试点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期间保险责任主要是台风,风力和暴雨达到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触发标准的,承保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障对象为该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保险标的为试点区域内种植的全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育种作物、农业大棚以及池塘养殖水产动物,主要目标是通过巨灾保险,更好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稳定农民收入,缓解灾后政府救灾资金的压力。
二、提高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
遴选入围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并通过区农险办审批备案后,均可开展市级财政补贴标的险种目录内的险种(共保险种除外)。全力配合落实大学生从事农业投保农业保险保费减免工作,加大险种创新力度,市农产办鼓励承保机构探索开发经营风险、研发损失等特色险种,为大学生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提供风险保障,加快推动我市农业行业人才优化、提升;完善能繁母猪、生猪系列养殖保险产品条款,更好地满足养殖户的需求,稳定我市的生猪保供;加快研究推进农机设备综合保险、气象指数与产值产量保险联动的创新险种。市农产办继续实行市级财政对各地未纳入市级财政补贴险种目录和创新险种的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年度向宁波市财政转移支付的特色险种奖补金额50%(含)以上拨付到各区(县、市)财政。
三、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市农产办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竞争激烈、面临的风险敞口较大等特点,开发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为主要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体化创新保险产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创新优化保险产品形态,开发农业设施、生产厂房、雇工、设备财产、仓储、产品品质、品牌、价格指数等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质性风险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力量。
四、促进市场体系健康发展
市农产办对入围乡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机构要按照相关协议和工作方案开展承保理赔工作,加强自身管理,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农产办研究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突出发挥各承保机构优势,明确各方分工及职责,建立联席会商机制、重大灾害联合查勘机制、重大赔付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激活农业保险机构竞争活力,突出正向激励,促进市场体系健康发展。
五、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市农产办支持金融机构全面推广农业保险保单质押信贷产品,让投保农户享受农业保险“变现”带来的便利。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损毁修复综合农业保险,加强农田建设和运营管护。探索研究农业保险由一产向二产、三产拓展,由单一产品模式向能够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产业链和价值链风险产品及模式发展,赋能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提升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农村信用等金融工具的融合度。
六、加强监督管理
区农险办严格落实《宁波市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甬财农〔2023〕299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农产办发布的2024年度中央、市级财政补贴的保险标的、险种目录、保额上限、费率上限及中央、市级、县级财政补贴比例和农户自缴比例,增加区级险种,并结合区级财政配套政策,调整区级财政承担比例,发布《2024年宁波市奉化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标的险种目录》(详见附件)。承保机构每半年要向区农险办提供准确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级数据;区农险办在12月开展投保农户满意度调查,畅通农户投诉和处理渠道,加强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农户利益。承保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要将补贴政策讲清楚、要将赔付责任讲明白、要将风险情况讲到位;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政策、保险条款的可读性、易读性,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