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4-13644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4 |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一、整体概况
2024年1月(12月22日到1月21日)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共760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投诉383件(网购166件),调解成功228件,争议金额5.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举报377件。投诉不予受理46件。
二、投诉主要问题
1、一般食品类153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最多,为134件。如购买的食品标签问题;购买的黄瓜不新鲜;购买的可乐、小米辣、香干过期等。
2、服装鞋帽类38件:反映质量问题较多,为23件。如购买的裤子开裂;购买的鞋子尺码不合适,要求退货退款;购买的羊绒衫穿了一个月就破了。
3、家用电器类35件:反映售后问题最多,为11件。如购买的净化器辅材用料未按合同约定;购买的电热水龙头漏水;购买的电视机不能看等。
4、餐饮和住宿服务类37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为23件。如外卖吃出异物;在外就餐后出现呕吐;外卖的炸鸡是生的等。
三、举报主要问题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183件:主要问题为宣传吹风机是“静音”、宣传产品“抗衰”、宣传产品“能治百病”、宣传产品“一洗变白”等。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00件:反映购买的肥羊卷无生产许可证;购买的薏米仁变质;购买的鸡腿发臭等。
3、违反主体及其他方面法规17件:无照经营居多。
四、本月典型案例
案例一:消费者反映其2023年2月左右在某家居店购买了一张餐桌,支付了6000元左右,因桌子从未使用过,现发现桌子有2厘米的缝隙,商家表示自费维修,消费者不认可,来电要求商家免费维修好。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17日对该家具店进行检查,并了解情况。被投诉人查询后表示确实向消费者出售了这个桌子,但订单是在去年的2月份,因间隔时间较久,不认为交付给消费者时就存在缝隙的可能,但愿意就此问题协商解决。消费者也无法提供证据表明被投诉人送来的餐桌一开始就有此缝隙存在。经调解,被投诉人承担200元,消费者自己承担100元,将餐桌的缝隙进行修复。被投诉人安排师傅尽快上门修复,消费者同意这个处理方案。2024年1月25日,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消费者,消费者表示桌子已经修复好并表示感谢。
案例二:去年3月份消费者在某建材公司购买管道花了4000多元,住进去1个月以后,通知商家来试压,试压之后少了一公斤,商家表示是正常的是空气,但是之后3楼4楼有漏水情况,消费者发现沐浴房水龙头位置有漏水,联系商家,商家也承认有责任,表示试压之后出现漏水不管是管子还是接头都是他的责任,但是商家只愿意赔偿一万元,消费者要求根据实际损失核算的金额26600元赔偿。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8日对该建材公司进行检查,被投诉人承认因施工问题导致未对消费者家沐浴房水龙头进行封闭安装,出现水管微小持续渗漏的问题。经调解,由被投诉人、厂家、安装工共同赔偿16000元,消费者对该方案表示同意。并于1月22日收到赔偿款16000元。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