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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方桥街道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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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

通过厘清建设工程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是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在建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

(二)管理要求

1. 建设单位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主动到街道城建办办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登记,将相关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经验的建筑工匠施工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配备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 施工单位管理要求

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相关信息连同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等公示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同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每日安全状况检查与记录。

(三)职责分工

各负有建设行为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方桥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邹威

联系方式:0574-88608939

政策原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方桥街道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