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4-15013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文字号 | 奉建〔2024〕15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奉化区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区质安站,区建设房产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建材中心),局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巩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充分展现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助力宁波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质量、高水平蝉联“七连冠”,根据2024年宁波市房屋市政工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城市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要求,聚焦房屋市政工程重点环节,强化各级责任落实,狠抓工地源头治理,突出智慧化数字赋能,进一步完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标准抓创建,努力创新管理手段,全力配合,切实破解建筑工程领域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顽疾痼疾,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以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为载体,按照“攻坚补短、标化引领、数字赋能、全域提质”的原则,通过开展系列整治提升行动,切实完善文明施工长效机制,充分打造整洁、绿色、文明的工地施工环境,以最佳状态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施工环境整治全域落地。全面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现场封闭管理,围挡设置规范,出入口干净平整,扬尘管理措施到位,生活区管理有序,施工排水管理规范。
(二)推动重点区域保障提质增效。高标准实施《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提升标准》,以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形象窗口为重点,摸清周边工地底数,动态掌控文明施工管控要点,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加强执法监管,有效提升区域内建筑施工形象。
(三)严格扬尘及渣土清运管理。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扬尘防控8个100%,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全面安装抑尘喷雾,易扬尘建材全数入库存放。
渣土清运应委托具有从事渣土承运资格的专业单位,渣土运输车辆应经规范核准合法,车辆卫星定位设备完好正常,渣土运输必须严格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渣土装载应做好封闭。工地出入口应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三级沉淀池,防止污水流溢、污染道路,并制止车轮带泥、车体挂泥或者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车辆驶离工地之前,应过磅称重,严禁超载,严防渣土运输过程“抛、撒、滴、漏”等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区质安站应于2月26日前,详细排查近期(至4月底)有出土计划的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建立清单,落实专人专项管控。
(四)加强“门前三包”落实落地。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积极配合市容环境保洁单位,做好主出入口周边和临时保通道路的保洁工作。工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装置和三级沉淀池,施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出土阶段的工地应实施车辆自动冲洗和人工高压水泵冲洗“双保险”,禁止泥浆、污水、废水等流出场外或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及河道中。
(五)开展夜间施工扰民专项治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科学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落实夜间施工管理制度,严禁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严格防范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即日起-2月29日)
根据行动要求,区质安站要在2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在建工地基本情况摸排,逐一登记,实施清单化管理。
(二)全面发动、集中攻坚阶段( 3月1日-测评结束(约3月底))
全区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标主要任务,形成问题清单,即查即改。要以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实现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助力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按照分工,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抓实责任分解,不折不扣落实好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
(三)巩固提高、长效保持阶段(4月1日-2024年10底)
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做到组织领导再加强,思想认识再深入,责任分解再落实,督促检查再细化,持续深化整治,巩固既有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效,实现创建工作长效常态。
五、组织机构及分工
成立区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马辉总工程师任组长,局建管科、局房管科、区质安站、区建设房产执法保障服务中心(建材中心)相关负责人为组员。局建管科牵头2024年区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局房管科要督促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在建项目中积极贯彻落实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要求;区质安站要结合日常监管,依托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平台,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日查日报;区建设房产执法保障服务中心要按照巡街执法机制,加大对违反《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移送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房屋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是提升城市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更是涉及生态环境及民生和谐的重大问题。各企业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全面排查,逐项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整治投入,对照环境治理的标准和要求,做到现场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施工现场动态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施工区域道路维护,围挡保洁,裸土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等环节,确保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强化部门监督管理。区质安站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巡查检查频率,对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做到检查全覆盖,对重点区域内在建工地进行每周一次全数检查;区住建局定期对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实施通报。
请区质安站于2月26日下班前,将附件清单报送至区住建局。
联系人:祝遵强。
附件:近期计划出土的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清单
宁波市奉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近期计划出土的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清单
序号 | 工地名称 | 计划出土量(吨)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渣土运输企业 | 监管人员 |
注:近期是指的即日起至2024年4月底;上述建设、施工、监理、渣土运输企业和政府监管人员应同步报送联系方式(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