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湖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百丈路及其沿线HSXC-01-03、HSXC-01-05)等地局部调整》实施深化(FH61-01-51等地块) 批前公示

一、实施深化背景

为加快推进奉化区溪口镇片区开发建设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湖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百丈路及其沿线HSXC-01-03、HSXC-01-05)等地块局部调整》实施深化(FH61-01-51等地块)的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分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4月22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电话: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0574- 88515162(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溪口镇人民政府:0574-88663791(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E-mail:fhghjbsk@163.com

通讯地址:奉化区茗山路269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附件:批前公示意见表.doc

二、实施深化范围

拟实施区块位于溪口镇湖山新城区,总面积为8.5158公顷。具体东至新城东路、南至弥勒大道、西至校东路、北至湖山中路。

三、实施深化内容

1、将FH61-01-51地块(R2)、FH61-01-52地块(R22)合并为一个地块,地块编码为FH61-01-51,用地性质为一、二类居住用地(R1+R2+R22),地块面积为7.6319公顷,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分别为1.2、36m、30%、40%。

2、根据区卫健局相关意见,取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溪口镇区邮政支局服务范围,取消原控规确定的邮政所。

3、规划地块西侧泄洪渠按现状进行调整落实,宽度5.4m,涉及各地块用地面积局部调整。

4、根据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划的要求,明确和落实相关配套设施及规模。即:12班幼儿园1所;地下社会停车场(130个停车位);综合超市、菜市场建设规模不小于2000㎡;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社区中心;1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80㎡,通信基站1处。

附表:实施深化前后指标对比一览表

实施深化前

实施深化后

地块

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配套设施等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a)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m)

配套设施等

FH61-01-49

G2

0.0901

-

85

-

-

-

FH61-01-49

G2

0.0893

-

85

-

-

-

FH61-01-50

G2

0.4955

-

85

-

-

-

FH61-01-50

G2

0.4890

-

85

-

-

-

FH61-01-51

R2

5.8269

1.8

30

-

60

-

FH61-01-51

R1+R2+R22

7.6319

1.2

30

40

36

12班幼儿园1所;地下社会停车场(130个停车位);综合超市、菜市场建设规模不小于2000㎡;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的社区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80㎡的公厕和通信基站各1座。

FH61-01-52

R22

1.8401

1.2

35

-

24

12班幼儿园1所,配邮政所、地下社会停车场(130个停车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菜市场、公共厕所及超市各1处,形成片区邻里中心。

FH61-01-53

E1

0.1373

-

-

-

-

-

FH61-01-53

E1

0.1733

-

-

-

-

-

FH61-01-54

G1

0.1259

-

85

-

-

-

FH61-01-54a

G1

0.0542

-

85

-

-

-

FH61-01-54b

G1

0.0781

-

85

-

-

-

附图一:实施深化前用地规划图

1208CDBA5-1F1A-4c1d-A5F6-C14FBD49DC14.png

附图二:实施深化后用地规划图

38754C1F-C028-4f47-8E30-90BC170FB06A.png

附图三:控规用地整合图

CA20C49D-A3F5-4bad-BA99-8D0F83D90B43.png

附件图片下载:批前公示材料.zip